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5/08/04 1.5w 阅读 148 点赞

  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高新区、让胡路区、林甸县、杜蒙县、肇源县均不同程度发现生活垃圾随意堆存于路边沟、林地或水坑内等问题,影响人居环境。
  二、整改目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
  三、整改措施:
  1.相关县(区)组织清理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就近转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2.各县(区)加强对城市、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等乱堆乱放问题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组织清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强化专项整治:肇州县成立专项检查小组,聚焦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散乱堆放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累计排查发现生活垃圾堆放点4处,已及时清理并转运至垃圾处理场,有效消除垃圾乱堆乱象。
  2.健全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行动。推进垃圾分拣中心设施综合利用,拓展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分区功能。针对14个乡镇(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每季度组织考核评比,并将此工作机制长期坚持,确保农村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五、验收审核情况: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25年5月8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2025年7月7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5年7月17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2025年全体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9—4623818
  九、受理地址:大庆市龙兴路1号建设大厦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国共产党肇州县委员会     肇州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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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