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生态环境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验收,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联席会议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整改问题:大庆市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运行管理不规范。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肇州经济开发区、肇源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存在环保手续不全、污水处理厂运行不规范、自动监控设施未联网等问题。
整改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运行,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整改措施:
1. 对照要求找短板,制定规划抓整改,针对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建设长效机制抓落实,持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工业园区的配套服务;
2.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持续完善环保手续办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升园区环保工作质效。
二、整改进展
1.自动监控设施已于市局联网并及时上传数据,并与水厂中控设施联网;
2.在园区原有规划环评基础上,根据目前园区实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照环评文件专家审核意见,组织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对环评报告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形成环评报告最终稿,上报省生态环境厅报批,目前新编制环评已批复。
整改目标实现情况:目前已完成相应问题整改,达成预期目标。
取得成效: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四、受理部门:肇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受理电话:0459-8523628
六、受理地址:肇州县八厂东街156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肇州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