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0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生态环境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验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联席会议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肇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仍未能通过审查,处于修改阶段。
二、整改目标:肇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通过审查。
三、整改措施:
1.2025年2月底前,肇州县依据肇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文件专家审核意见,组织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修改环评报告,形成环评报告终稿。
2.2025年6月底前,肇州县按程序将肇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文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取得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肇州经济开发区对照环评文件专家审核意见,组织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对环评报告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形成环评报告终稿。通过建立“专班推进,专人负责”工作机制,全程跟进,推动办理进度,按程序将肇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文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目前,园区规划环评已经通过。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肇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9-8523628
八、受理地址:肇州县八厂东街156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肇州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