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邦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历史名称:大庆立天唐人置业有限公司):
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相关政策要求,我局已向你单位下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手续办理函,明确要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办理保证金返还手续。
我局于2026年4月1日收到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2026)0603执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扣留你单位的上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执行你单位所涉工程款案件。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你单位未前往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大庆唐人中心二期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手续。
请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办理保证金返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对该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解除监管,你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协助执行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及佐证材料,同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及相关后果,均由大庆市邦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历史名称:大庆立天唐人置业有限公司)全部承担。
公告日期:即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28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燕 电话:6243619
龙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