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记者从大庆市医保局了解到,2026年1月1日0时以后出生且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新生儿,0-3周岁期间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据了解,此前,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于2026年4月22日联合印发《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基本医保资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对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予以财政补助政策。
市医保中心参保管理科科长刘浩楠介绍,新生儿资助参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每年公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确定。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儿,0-3周岁期间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对文件印发前已自行参保缴费且符合资助条件的新生儿,由参保地医保部门对已缴纳的个人费用予以退还。新生儿资助参保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办理时,由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主页和新生儿本人页复印件于工作日到就近社区(居委会)、乡镇、村屯办理参保登记。
刘浩楠介绍,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到当年年底。出生超过90天办理参保登记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其个人缴费部分(2026年缴费标准为400元)仍由财政全额资助。财政补助和待遇享受按照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例如:在非集中缴费期办理会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在6月30日后缴纳当年医保费用,国家财政补助部分需由个人承担。
新生儿符合资助条件但已缴完2026年度医保费,可于2026年12月底前申请退费。监护人可持户口簿主页和新生儿本人页复印件、监护人银行卡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新生儿参保缴费所在辖区医保分中心或社区(居委会)、乡镇、村屯办理退费。退费金额预计次月返至监护人银行卡中。
新生儿全额资助参保是连续有效的,也就是说,新生儿出生第一年办理参保了,第二年、第三年若仍符合资助条件则不用再办理,直接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如果户籍迁出省外或转为异地参保,需及时到社区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