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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典型执法案例曝光

2026/09/11 1.5w 阅读 266 点赞

  为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县应急管理局公布6起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警示全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树牢安全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案例一:

  2026年4月7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按照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合并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3.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4月7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演练。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并参照《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6年3月31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车间现场存在香烟烟头、空气泵转动部分无防护、现场积尘严重等安全隐患,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对车间安全隐患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4版)》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1.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6年7月8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某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上岗作业。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4版)》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6年6月22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某烟花爆竹经销处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销售不符合国标产品的烟花爆竹。

  该企业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0.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6年6月26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有限责任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库房内发现产品尺寸规格不符合现有国标产品,并已向下游零售店售出超规格产品。

  该企业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并参照《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0.8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