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州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州农函〔2025〕1号)要求,该项目跨年度实施。为规范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合项目实际,现就补助标准调整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现状
项目剩余补助资金:579389.1元
剩余推广任务面积:9804亩
二、调整内容
原补助标准:59.1元/亩
现调整为:59元/亩
三、其他说明
本次调整仅适用于项目剩余9804亩任务,已兑付部分不追溯调整;补助对象、申报流程、验收及资金发放程序,仍按原方案执行。
肇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