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3日至5月23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红岗区委组织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5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向红岗区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红岗区委组织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思想行动自觉,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红岗区委组织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梳理反馈问题,逐项剖析整改,逐个找准病灶、检视病因、深挖病根,全力推动各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统筹协调,凝聚班子力量,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任务,充分发挥整改核心作用,确保巡察整改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一是积极部署动员,统一思想行动。巡察意见反馈后,红岗区委组织部立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全员参与、同心同向,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长任组长,牵头抓总,常务副部长任副组长,抓好综合协调和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其他两位副部长和人才工作中心主任为成员,负责分管组室任务分解落实,全体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全力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组织核心工作和自身建设,注重宏观谋划和建章立制,制发《红岗区基层党建整区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等制度建设,制定《红岗区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程》《红岗区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程》等工作规范,推动巡察整改与组织工作有机融合、高效协同。
目前,对照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整改任务已全部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完成。
二、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靠
(一)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核心任务履职尽责
1.着力解决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够的问题。
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意识,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二是研究制定了《红岗区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程》及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形式,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常态化。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系统深入的学习活动,组织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专题学习,开展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学习研讨。
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第一议题”学习办法,明确了学习内容、形式,进一步规范部务会、“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学习;二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增强学习实效,注重交流研讨和成果运用,将“第一议题”学习作为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的重要途径,促进组织工作更好开展。巡视反馈以来,组织“第一议题”学习20余次。
关于学习缺乏实用性的问题。一是结合组织工作实际制定《红岗区委组织部集体学习制度》,科学设置学习内容,活化学习形式、明确学习要求,以讲代学,组织年轻干部上讲台、讲业务,以“小切口”为学习要点,力求精准实用;二是依据学习制度,拟定形式灵活、系统务实的学习计划,将与党建、干部、人才等组织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等纳入学习内容,在集中学习之外,各组室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深入开展解读、研讨、实践,共计开展各种形式学习50余次。
2.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工作有不足的问题。
关于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一是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和干部培养储备,累计调整干部5批次151人,储备32周岁以下年轻干部234人。统筹全区干部配备,优先补齐配强乡镇、街道基层领导班子,提拔和进一步使用镇(街道)干部10人,选派10名区直机关干部交流至镇(街道)任职,工作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倾斜。调整区属各学校干部42人,其中提拔正职4人,提拔副职4人,平均年龄降低2岁,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活力得到显著增强。二是完善区管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突出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统筹年度考核、专项考核、日常考核,注重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乡村振兴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考察识别干部,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累计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和交流干部78人。三是建立干部选配预判预警机制,形成《各类职数及干部配备情况一览表》,动态分析研判区管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情况和干部配备需求,结合干部性格特点、专业特长、经历经验,及时向区委提出空岗干部配备人选建议,科级职数配备率逐步增高。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履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人事干部对于干部延伸考察、试用期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学习培训,累计开展集体学习5次,深入细致研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内容,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保障选人用人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性问题逐个整改、逐个销号,并在每次干部调整工作中进行逐项检查。各批次干部调整均严格执行了廉政鉴定“双签字”,认真履行协管部门书面征求意见等程序,已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三是建立干部考察组、分管副部长、常务副部长逐级审核把关机制,严格审查考察程序和归档材料。深入研究试用期制度应适用岗位,集体研究明确有试用期人员范围,党支部专职副书记不再设置试用期。巡视反馈以来,共延伸考察干部13人,提拔1名党支部专职副书记,未设置试用期,考察78名干部,全部落实“双签字”制度,提拔2名非党干部,均向统战部门书面征求了意见。
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密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完善《红岗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扩大监管范围,严格干部出国(境)审批,对于审批、审查表签字盖章不规范、应签字未签字的情况,一律不予审批,全年规范审批新办证件5人,出国(境)6人,新增管理证件40人。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抽借调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抽借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干部借调程序和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借调人数、范围和时间。对无借调手续干部全部捋顺工作关系或将其返回原单位。三是按照有关要求,下发《关于排查干部违规经商办企和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干部违规经商办企和社会团体兼职排查工作,对全体干部及时提醒,并作出严格要求,堵塞干部监督管理漏洞。
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缺乏系统性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红岗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了《2024年红岗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充分依托区委党校以及各单位各级党组织教育培训载体,统筹开展各级各类干部培训30多场次,确保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长效化。二是针对部门“一把手”、年轻干部等重点人员,安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党规党纪、保密工作、公文写作等课程,开展区级集中培训2个班次,助力提升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干部的综合素质。
关于公务员管理工作有漏项的问题。一是加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监督指导力度。做好做足年度考核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提前拟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要求和程序环节,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二是加大平时考核督导力度。建立提醒加通报机制,做到勤督促勤提醒,第三、第四季度平时考核及时高效完成。三是组织开展任职培训。对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提拔任职的36名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参公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15天,实现应训尽训。
3.着力解决人才管理工作有弱项的问题。
关于人才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创新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健全人才工作机制。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在科学制定培养规划的基础上,做优入职培训、技能培训等课程培训,做实平台培养,加大政企校实习实训合作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格局,将全区241名32岁以下青年人才纳入“鸿雁先锋队”,成立“鸿雁党支部”,组织策划“向下扎根,向上生长”基层调研、“七一文艺汇演”、笔“绘”红岗公文写作等大型活动5次,充分发挥青年人才主观能动性,打造人才“自管自育”新模式。二是开展调研,摸清摸透人才情况。组建工作专班,动员全区100余名青年人才对全区各领域人才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了解,重点开展全区经济产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党政机关人才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6份。
关于服务专家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服务联系专家工作。提高认识,确保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专家。结合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组织辖区各级干部深入联系服务辖区专家,2024年全年联系专家65名,共联系130次,其中吸纳专家意见建议40个,帮助专家解决工作问题36个。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每半年上报汇总服务联系专家工作台账,确保服务专家全覆盖、常联系。实时跟进专家变动情况,根据专家工作实际和区委人事变动,调整服务联系专家范围2次,保证全覆盖联系、全方位服务。
4.着力解决抓基层党建缺乏有力举措的问题。
关于整体谋划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红岗区基层党建整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在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审议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固本强基”“示范引领”2个行动,明确5个方面18项攻坚计划,细化90项具体措施,着力推动构建“12304”党建工作体系。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已累计开展巡听旁听297次,收集月报348份,纠正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51个。三是完成杏树岗村、远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和八百垧一小党建示范校硬件升级,优化升级区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等党建品牌5个,搭建“铁嘴议事队”“一亭一长廊”等居民议事载体2个。
关于指导各领域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充实党建组工作力量到7人,对人员进行了重新分工,按照农村、城市、机关、“两企三新”等不同领域进行分工,每周开展集体学习、到基层党组织检查,强化业务能力和对各领域党建工作指导。二是发挥组织部职能作用,指导区直机关工委对发展和改革局党支部、人大机关党支部等8家换届问题进行全面分析,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上级文件要求,对换届流程和材料等规范模板开展审核2次,对机关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指导检查4次,推动机关党建规范提升。三是探索组建红岗区战新产业链党委,探索“党建引领、龙头率先、全链协同,互促共进”的发展路径,推动组织建在链上、服务沉在链上、资源聚在链上,促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关于指导发展党员工作不细致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红岗区发展党员程序和档案材料规范性清单》。累计开展党(工)委自查15次、交叉互查6次,组织部复查4次。以《大庆市关于全面提升发展党员质量的若干措施》为指导,严格执行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级一审”,构建“全程记录、全程监督、逐级把关”的党员发展体系。二是制定《红岗区党员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结合红岗区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实际,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紧盯农村优秀青年、大学返乡毕业生、退役军人、新就业群体等领域挖掘“好苗子”,及时将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同步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定期与各基层党(工)委分析研判积极分子储备情况。三是组织各党(工)委,完善各级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工作台账,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209人次,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水平。
(二)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
5.着力解决落实“两个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区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程》,建立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部务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要求“一把手”每季度至少与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强化廉政风险提醒、廉政思想教育,其他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组室成员谈话,加强分管干部廉政教育,每季度至少开展一轮,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开展谈心谈话3次。
6.着力解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关于财务核销手续不完善的问题。一是严格财务工作纪律,全面自查财务核销手续,补齐相关报销凭证签字等财务手续。二是参照全区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红岗区委组织部财务行为规范》,明确财务管理职责、权限,规范财务审批、支付等流程,严格审核核销手续,保证报销凭证齐全,经办人、会计、出纳、财务负责人签字应签尽签,切实提升财务管理质量。
关于办公用品管理有漏洞的问题。一是建立完善区委组织部资产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内控管理;二是建立办公用品使用台账,规范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购买、领用办公用品入库、签字手续。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细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完善了区委组织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二是明确相关资产使用和管理人,严格履行谁使用、谁管理规定,压实管理责任。
7.着力解决能力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关于攻坚破难任务完成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高品质人才社区”建设目标,目前红岗区人才公寓正在内部装修施工;二是建立完善部机关“四个体系”督办台账,实行全员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强化攻坚破难等重点重要工作任务跟踪、督办、落实。三是科学研究攻坚任务,推动干部、人才、党建等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关于调研成果运用不好的问题。明确每年制定1至2个调研课题,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加强调研成果转化督办机制,落实谁调研、谁落实、谁跟踪机制,确保调研有成果、成果有落实、落实有跟踪。完成了《关于如何用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调研报告》和《红岗区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供需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强化新进入人员业务培训,开展“组工业务大讲堂”,6名年轻干部上讲堂,交流业务、分享心得,以学增技,以讲促练,以练促干;二是强化帮带机制,每名新进入干部由一名班子成员或科级干部进行帮带,传授业务、指导工作,帮助年轻干部快速适应工作、熟练业务、独当一面。
(三)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8.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完善《红岗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议事规则》,细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部务会集体决策,确保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策,符合程序要求。三是建立完善单位资产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按单位实际情况明确“三重一大”标准,坚决对制度中规定的重大资金、资产采购等有关事项进行集体研究。
关于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结合上级要求,制定年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严格履行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要求,确保检视深入、批评深刻、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四必谈”制度,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同志必谈、班子成员与基层党员群众必谈,并做好谈话记录;三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欲抑先扬、以表扬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真正做到红脸出汗,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谨的问题。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严格履行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会中组织、会后整改相关流程;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绕弯表扬、以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或者一句带过,流于形式;三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执行评优不高于三分之一比例,用好评议结果。
9.着力解决自身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区委组织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建工作重点要点;二是召开部务会专题研究区委组织部党建工作,推进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三是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丰富内容、活化形式,高标准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争做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示范标兵。
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部机关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组室人员之间谈心谈话要求,及时沟通思想、交流意见、促进工作。二是党支部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听取党员干部意见,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情况,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巡察反馈后,开展2轮谈话。
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度不够高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二是科学设计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提前发布预告,确保活动参与率,保证活动开展效果,开展了与杏北志愿者协会的联合主题党日活动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主题党日活动。
下一步,红岗区委组织部将持续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常态长效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举一反三,以点扩面,持续问题反思,加强成果巩固,实现标本兼治,促进党建、干部、人才工作全面过硬,推动红岗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9-2799288;电子邮箱:hgqdjgz2016@163.com。
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委组织部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