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审查通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庆销售分公司富源加油加气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庆销售分公司幸十路加油加气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庆销售分公司红岗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庆销售分公司南四路加油站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庆市红岗区应急管理局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繁涛;联系电话:0459-419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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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红岗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