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2日至4月22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红岗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5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向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有不足
1.着力解决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滞后问题。
一是落实落细“第一议题”制度。年初制定“第一议题”年度计划,7月份以来,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常委会学习1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二是丰富“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著作选读》等内容纳入“第一议题”,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2.着力解决未做到应学尽学的问题。
一是制定会前学法年度计划,每月常委会会前学法至少一次。二是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纳入区纪委监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各一次。三是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
3.着力解决交流研讨不透彻的问题。
一是制定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组织不少于六次的研讨学习。二是制定2024年解放思想学习研讨计划,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已围绕“机遇意识、市场意识、前沿意识、开放意识、创新意识”等五个方面完成5次研讨。三是每次班子成员的研讨材料都与分管的工作进行了结合,保证了交流研讨的效果。
4.着力解决围绕中心工作不够紧密的问题。
一是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工作,按照市纪委监委“6461”模式,运用政治监督智慧管理平台,组织四个协作区加强对市委、区委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将监督检查情况录入政治监督智慧管理平台。二是自7月以来,组织四个协作区围绕市委和区委全会确定的重点任务开展监督,共监督38次、监督检查点位62个。
5.着力解决廉政谈话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及时与区委组织部沟通,精准掌握区委调整干部动态,每次区委调整干部后明确廉政谈话干部名单,规定新提拔、新调整的单位“一把手”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进行廉政谈话,其他提拔、调整的干部由纪委常务副书记进行廉政谈话。二是保证表态发言全覆盖。每次廉政谈话,都要求被谈话干部进行表态发言,截至目前,已开展4批次廉政谈话,纪委书记谈话提醒24人,24人均已进行表态发言。
6.着力解决政治生态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将2023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情况向53家单位进行反馈。二是通过制发履责提示,将排名靠后的单位考核情况提示给主管区领导,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对排名靠后的街道“一把手”由区委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开展约谈。对排名靠后的区直部门“一把手”由纪委书记开展约谈。
7.着力解决日常监督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认真执行《红岗区纪委监委联动协作区工作运行机制(试行)》,由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各联动协作区加强日常监督。自7月份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38次。二是统筹“四项监督”,贯通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监督,规范巡察机构向纪委移交问题线索流程。三是监督工作中注重与群腐集中整治和能力作风建设监督问责相结合,注重发现“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苗头性问题。
8.着力解决开展专项监督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以群腐集中整治统筹各专项监督和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推动专项监督和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取得实效。二是把查办案件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注重专项监督和专项整治纪法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三是对省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要求涉改职能部门严负其责,坚决做到不解决不停步、不见成效不放手确保举一反三整改到位,目前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9.着力解决派驻监督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红岗区纪委监委联动协作区工作运行机制(试行)》,将区纪委监委4个纪检监察室、4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7个镇(街道)纪(工)委,按照“1+1+N”模式整合组建4个“室组地”联动协作区。二是扎实开展会商。2024年各派驻组与驻在部门开展会商24次,做到了会商全覆盖。三是2024年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查办质效提升。
10.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建议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一是案管室制发工作提示,严格要求各承办部门按照文书模板要求制发,加强承办部门对发现问题本质的深度挖掘,客观分析被建议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短板,综合提升制发建议的质量。二是2024年以来制发的19件纪检监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均已建立制度。
11.着力解决案件质量评查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红岗区纪委监委先后制发《红岗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红岗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案件易错问题清单》《案件移送审理前自查事项清单》等机制。审理室在落实做好“一案一评查”的基础上,先后两次召开案件交流分析会对案件进行交流探讨。二是按季度抽选办案部门人员到审理室轮流跟班审案,以审代训,促进审查调查部门业务能力提升。三是审理干部自身积极学习省、市纪委监委组织开设的各类培训课程,利用“业务大讲堂”对办案部门全体人员开展办案质量提升专项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举办的“纪检监察基础法规线上培训班”,不断提高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12.着力解决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强化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拍摄警示教育片《白袍点墨》,并组织全区卫生系统覆盖观看。二是拍摄警示教育片《从净土走向囚牢的“失德”校长》,并组织全区科级干部集体观看。三是发动各党工委组织领导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2024年1月至今,全区已有42家企事业单位,775名党员干部参观了廉政教育基地。
13.着力解决审查调查安全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案管室制发工作提示,各承办部门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开案首课、领导首谈、安全员培训、“走读式”谈话交接回访等安全制度。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推进能力作风建设有短板
14.着力解决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制定红岗区纪委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确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二是完善学习教育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三是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抓业务工作,又要抓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5.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不够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明确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撰写标准,明确班子成员分管责任,严格审核分管人员述职报告内容。
16.着力解决财务核销手续不健全的问题。
严格执行《红岗区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事前报告、一事一结、及时报账”的原则,2024年以来所有报销凭证均履行报销手续。
17.着力解决公务用车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完善了《红岗区纪委监委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二是完善了《红岗区纪委监委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表》,加强公车监管,公车的使用实行登记审批制度,办公室根据公车情况统一调度派车。
18.着力解决办公用品管理不严细的问题。
一是完善了《红岗区纪委监委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二是完善了《红岗区纪委监委办公用品采购登记表》《红岗区纪委监委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对购置、保管、申请、审核、发放、领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登记。
19.着力解决调研报告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制定2024年调研计划,明确调研时限、调研主题、调研内容。二是由综合办牵头,已于11底组织班子成员开展调研成果交流会,交流调研成果,提高调研成效。三是2024年调研成果交流会形成了《党纪政务案件处分执行工作流程指引(试行)》等制度文件。
20.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相关工作,确定了一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工作的提质增效。二是分管领导定期检查相关材料,加强对能力作风建设相关材料的检查力度。三是完成在省级及以上纪委监委系统内的网站、刊物等新闻媒体上发表红岗区纪委监委先进经验做法的创优任务,全年宣传稿件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中央级媒体刊发6篇次,省级媒体刊发30篇次。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到位,统筹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
21.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扎实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班子成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二是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亲自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三是会后将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按时报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
22.着力解决“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中共大庆市红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了研究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重大决策、重要工程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需要常委会研究讨论。二是调整《大庆市红岗区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办法》,明确重大资金使用上会标准。三是由专人负责常委会会议的记录和保存,保障会议记录的准确和严谨。
23.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组织生活会。认真梳理巡察反馈的组织生活会方面的问题,逐一对照,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做好会前学习,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对组织生活会的重视程度。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对2024年度的组织生活会进行提前规划,梳理流程,确保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的规范性。
24.着力解决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二是制定党支部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对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整体规划,确保党组织活动效果到位。三是按照规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月至今,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方式开展6次主题党日活动。
25.着力解决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委内党建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业务培训,规范记录党组织生活,定期整理党建工作内页,归档装卷。二是规范换届程序,2024年10月-12月规范地补选了党支部组织委员。
26.着力解决部分岗位干部配备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目前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综合办主任已配齐,杏树岗镇纪委书记也已同步配齐。二是详细掌握干部队伍基本情况,合理调整人员配置,确保各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为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提高整体活力和创新能力,做好年轻干部的“选”“培”“管”。
27.着力解决基层纪检干部培训不足的问题。
一是通过协作片区日常培训、专案组重点集训、省市纪委专班轮训等方式,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理论素养。二是通过“传帮带”的方式,让经验丰富的“老兵”为新入职的“新兵”在纪检监察理论知识、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提供指导与支持,通过以案代训、联合办案等形式全面提升6名街道纪工委书记能力素质。
28.着力解决内部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明确专人专责。明确了2名专职干部,负责干部监督工作,并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直接分管,副书记协管。明确监督对象范围,规范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归口管理等工作制度,确保监督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二是对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进行严格要求,加大对干部“八小时外”社会活动的监督力度,确保干部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四)落实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后半篇文章”有欠缺
29.着力解决巡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是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永远在路上,驰而不息、常抓不懈。二是紧盯升学季、春节等重要节点,下发纪律提醒3次,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组织明察暗访,严防党员干部“节日病”。三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办,绝不手软,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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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红岗区纪委监委机关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