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1日至11月7日,对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兴隆牧场村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兴隆牧场村党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兴隆牧场村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村党委书记为组长、村“两委”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整改落实。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分类施策,制定“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台账管理—跟踪督办—验收销号”闭环机制。对安全隐患、民生保障等立行立改类问题,迅速行动、立见成效;对深层次问题,系统谋划、长效治理。兴隆牧场村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提升效能、推动发展的重要契机,以最坚决的态度抓整改、最严格的标准保质量、最有力的举措促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强党建、惠民生、促振兴的强大动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
(1)存在问题:“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兴隆牧场村2023年共召开党委会19次,其中17次会议未进行“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会前学习次数占比较低。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员大会、党委会、支委会、村“两委”会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累计执行“第一议题”制度135次。
2.乡村振兴动力不足
(2)存在问题:产业振兴动力不足。村集体经济运转经营发力不够,近年来,缺乏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收入主要是打井占地补偿费,其他收入包括资源发包收入、幼儿园收费等,村集体资金没有进行投资经营创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村“两委”人员及村水产养殖户李某8人共同到刘高手村河蟹养殖基地实地考察、走访学习,养殖户李某率先在我村投入养殖河蟹项目。下一步根据养殖净利润情况,开展与养殖户间合作关系,最终达到农户与村集体双向共赢。
(3)存在问题:生态振兴抓的不实。乡村治理有短板,个别垃圾箱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箱被破坏现象,养殖户将未经处理的畜禽粪污直排。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村屯内7个破损垃圾箱进行维修,同时加大对保洁人员的管理,安排专人每日清运垃圾,完善垃圾转运记录,保证垃圾清运及时,维护村屯卫生环境。二是向养殖户宣传不直排、不偷排,引导养殖户根据养殖场地实际情况,建设临时储粪设施,同时利用村内翻斗车对养殖户畜禽粪污统一清理,送至村储粪池集中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4)存在问题:危房管理有漏洞。多处无人居住的危房,有随时倒塌危险,没有围挡,未悬挂危房标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辖区内房屋安全开展排查,一是对排查发现3处无人居住年久失修房屋进行全方位围挡并悬挂警示标识,防止村民靠近,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屯喇叭循环播放危房信息、在宣传栏和公示栏张贴危房情况和宣传标语等方式,告知村民不进危房。
3.民生保障有差距
(5)存在问题:工程质保金提前支付。兴隆岭自来水工程从工程款提取质保金5个月后支付,不符合《建设工程质保金管理办法》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得不到保证。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村“两委”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按时返还质保金,保障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
(6)存在问题:幼儿园工资管理不规范。2024年4月一次性把2024年全年工资按照预估数额拨付给区国资公司,未按月支付在岗人员工资,无法全面掌握人员流动、工资额、费用扣缴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并严格执行《杏树岗镇农村基层组织运行及财务项目管理的指导性意见》的规定。二是从2025年3月定期与红岗区国资公司对接相关手续,依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劳务派遣手续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红岗区国资公司逐月向在岗人员支付工资,以全面掌握人员流动、工资额、费用扣缴情况。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4.廉政风险防范有漏洞
(7)存在问题:集中处理固定资产。牧场村资产报废及残值入账不及时,进行集中处理。2021年11月集中将13项固定资产报废或转出,在2022年3月将处置的残值集中一次性入账1780元,固定资产没有做到动态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对固定资产进行排查、清点管理,对应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严格报废、转入、转出手续,通过“四议两公开”的民主程序进行审议后及时处理,避免集中处理固定资产。
(8)存在问题:机动地发包期限超过规定。2024年7月牧场村与林守新将原承包的机动地合同期限变更,由原合同“201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因2025年村级组织换届,此次调整期限超过了本届任期。违反了《杏树岗镇农村基层组织运行及财务项目管理的指导性意见》规定:“村集体机动地发包原则是一年一包,最长不得超过本届董事会(理事会)任期”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我村机动地发包合同合规问题。对发现不合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2025年6月24日我村与承包人林某经过协商,将承包机动地合同期限变更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下一步将严格规范机动地发包合同,避免产生发包期限、发包费用、发包范围不合规问题。
(9)存在问题:支付不应由村集体承担的费用。2021年7月支出为农保局整理2017至2019年档案19天2人人工费3040元;2022年3月支付发放医保卡人工费3人10天2400元,此项工作是负责医保的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不应该另外雇人帮其发放,合计5440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向村工作人员逐个明晰工作职责,明确告知杜绝职责范围内工作却雇佣他人协助完成工作的情况发生。现已于2025年6月26日将兴隆牧场村支付给张某、韩某人工3040元及支付给司某、董某、李某人工费2400元,合计5440元收回到兴隆牧场村集体账户。
(10)存在问题:机动车油料管理松散。牧场村柴油三轮车、吸污车、翻斗车等7台使用柴油的机动车,加油卡记录不完整,存在用油台账记录月份不全,车辆信息不全,不能显示用油车辆和加油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加油流程进行严格管理。村里车队加油需要由驾驶员携带油卡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制登记。月末,油卡管理人员与加油站核对加油记录,确保加油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截至目前村集体机动车累计加油8次,现已将收回的加油小票8张装订存档备查。
5.“三资”管理不严格。
(11)存在问题:财务处理错误。牧场村收到幼儿园2024年3月至7月保教费收入38412元,账务处理时应进“其他收入科目”却冲减“公益支出”不能真实反映收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财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规范使用会计科目,细致核对账目,确保账目的清晰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理账目收支。
(12)存在问题:固定资产管理有遗漏。购买资产未入账共计52200元,分别为2021年2月购买幼儿园锅炉31000元,2024年3月购买防盗门1个3200元,2024年8月购买10套金属门18000元,只做支出处理,未计入固定资产,削弱了实物管理,易造成资产流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点固定资产,更新固定资产台账,将未纳入固定资产台账的“应纳尽纳”。二是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更新固定资产台账,增强对固定资产管理,避免造成资产流失。
6.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13)存在问题:存在不同会议照片雷同。牧场村机关支部2020年7月24日与9月20日两次党员大会用同一照片;第五支部2021年3月27日主题实践与11月26日党员大会用同一照片;第四支部2023年7月26日主题实践与8月28日党员大会用同一照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提升党员思想认识、强化干部责任意识、加大会议纪实的真实性要求,杜绝形式主义。今年召开60次会议,拍摄60次现场照片,避免发生使用错误会议照片的问题。
(三)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存在薄弱环节
7.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4)存在问题: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2023年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不规范,未在会前对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未通报或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深入,浮于表面,多数意见围绕理论学习不深入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谋划会议方案,研究制定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组织生活会实施计划,规范设置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数、议程安排等内容,细化学习研讨、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等环节流程,并提前向全体党员下发预备通知。二是深入开展意见征询,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三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对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公开组织生活会征集问题,并对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
(15)存在问题:“三会一课”落不到实处。2021年党员大会参会人数未过半;党课质量不高,授课内容与乡村振兴、三资管理等主责主业融合不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外出务工党员开展“线上参会”便捷通道,确保外出务工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学”,让党员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及上级精神,实现会议出席率与精神传达率“双达标”。针对行动不便党员开展“送会上门”送达会议材料,通过“一对一”讲解方式同步会议内容,让每名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二是每季度结合村里实际工作重点形成党课专题素材,以多样化教学手段开展授课,把政治理论转化为推动村级发展的实践能力,持续提升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巡察整改责任落实的不实,问题整改打折扣
8.落实政治整改不到位,强化以巡促改有差距
(16)存在问题:往来款部分清理。上轮巡察提出“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情况”的问题,经本轮核查发现,牧场村2021年8月对金额在500元以下,账龄10年以上的进行了一次往来款清理,应付款清理了558笔66706.46元,应收款清理了804笔154962.2元。截至此次巡察8月31日牧场村账面显示往来款仍然笔数多金额大,清理困难。应付款仍有513笔6474737.18元;应收款1109笔24627638.47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债权债务台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理。二是于2024年12月31日履行“四议两公开”的民主程序,审议通过了化解债务287笔,金额为4330451.01元。三是于2025年3月偿还2笔金额为88030.6元的债务,收回1笔金额为104150.89元的应收款项。2025年4月偿还一笔金额为142000元的债务。
(17)存在问题:“固定资产集中处理”仍有发生。上轮巡察提出“存在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集中处理账务”问题,此类问题仍有发生,例如:2021年11月核销报废固定资产13项3399951.24元,包括大棚房、捷达车、电脑、打印机、水泵等。资产转出或毁损应在发生时同步做资产减少账务处置,发生一笔处理一笔,不应该集中统一处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规范资产报废、处置等关键环节审批流程,确保账实相符、手续完备。二是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所有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均遵循“四议两公开”的民主程序进行审议后及时处理,实现处置过程透明化、程序规范化。三是科学制定处置方案,于2025年5月7日、6月25日分两个批次开展资产处置工作,既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又避免资产账务集中处置的情况发生。
三、巡察整改期间立行立改问题
9.立行立改问题
(18)存在问题:经营收入、发包收入管理松散,多笔款项未收问题。牧场村驴厂、健康场的资产出租经营收入,草原及机动地的资源发包收入,从2019年至2024年间,不同项目有不同年份的欠款未收共计57208元。10月14日移交给兴隆牧场村党委进行催缴办理。10月18日牧场村将所欠款项57208元全部收回,巡察期内完成整改,村集体收入和群众利益得到保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开展经营、发包项目专项治理行动,对经营、发包项目重新进行系统性排查审计,采取“集中核对+限期整改”的工作机制,组织承包户到村进行账目确认,经现场核查确认存在承包费漏缴情况后,相关承包户均积极配合整改并及时补缴欠款;目前所有追缴款项已按规定程序足额缴存至村级账户,实现了集体资产的规范化管理。
(19)存在问题:草原上违规堆砌大量废土废方建筑垃圾,破坏草原资源问题。10月22日巡察组在实地查看资源时发现草原上堆砌大量废土废方建筑垃圾,破坏草原质量,当日移交给兴隆牧场村党委办理。10月25日兴隆牧场村完成清理,巡察期内完成整改。村集体资源及时得到保护,群众满意度提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21日组织召开村“两委”会,研究决定组织机械车辆将堆放于五分场西侧草原的一处建筑垃圾和堆放于二分场南侧草原的两处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利用3天时间完成了此次整改工作,做到立行立改。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兴隆牧场村将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站位。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财务资产管理等制度。持续攻坚克难,深化整改。在往来款清理问题方面,为全力攻坚历史遗留问题,针对不同问题制定计划并进行分类施策。确保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着力破解产业动力不足、生态治理短板、民生保障差距等问题,以实际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9-6809900;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民委员会,邮编163513;电子邮箱:251801318@qq.com。
中共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