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8日至12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杏树岗村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7日,区委巡察组向杏树岗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杏树岗村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杏树岗村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组织履职尽责的“政治体检”和“把脉会诊”,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村级治理效能的重要契机。党支部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杏树岗村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链条。坚持问题导向,逐条研究反馈意见,精准剖析问题根源,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员、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坚持标本兼治,既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又注重举一反三,深挖短板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定期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回头看”,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真整改、真落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有不足,统筹推进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偏差
1.立村项目有短板
(1)存在问题:村企业管理不规范。产权不明,权责不清。杏树岗村的“党支部+合作社+企业”发展模式,出现了“产权不明,权责不清”弊端。村委会投资建设的办公楼等资产始终未调整至红煜公司。红煜公司账面显示2021年为村委会购买轮式拖拉机2台398,000元,可卸式垃圾车3台及缴税、落户、保险226,428.84元,2023年采购花草128,708元,为村委会3台垃圾车每年保险25,342.56元,以及运转提供油料费用支出。杏树岗村与红煜公司之间所有权与经营权不清晰,使得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模糊不清。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履行资产管理程序对资产情况全面梳理,进行权属确认,明确日常使用管护责任和相关费用保障。
(2)存在问题:投资回收期长,个别年份未进行利润分配。2007年全资投资成立大庆市红煜投资管理处,投资改扩建办公楼、铺设水泥场地、建围墙、门卫室、洗车场、车库等固定资产投资12,591,354.68元,资金投入总额10,300,000元,合计投入22,891,354.68元。2007年至2016年未约定也未进行利润分配,2017年至2023年间,除2020年未收到利润,其他年份村委会共收到利润分配合计15,324,053.72元(2019年亏损不分配)。2020年红煜公司本年利润2,528,294.14元,按照60%比例上缴利润,杏树岗村应收未收利润1,516,976.48元。17年的投入,成本至今未收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村委会与红煜公司账面有往来借款,2020年杏树岗村应收未收利润1,516,976.48元,村财务与红煜公司财务进行账目调整,现已将2020年应收未收利润1,516,976.48元进行收回。通过会议程序,结合红煜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计划按照每年净利润50%比例上缴村集体,杏树岗村将逐步把投资成本收回。
2.乡村治理有盲区
(3)存在问题:违规收取劳动者质保金。红煜公司2019年至2024年以工作质量为由扣留离职工人质保金,每人1,000元,共收取48人,离职满一年后工作质量无问题时退回,目前尚有9人9,000元未退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建立《工人安全质保金方案》,明确岗位职责,确保生产质量完成,按照要求退回离职工人账户。截至目前共退还人数6人,退还金额5800元,其中一名工人因在职期间向公司借款200元,退款金额为800元。剩余3人保证金未到期,退还金额3000元,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退还。
(4)存在问题:未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红煜公司未能提供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风险防控、依规经营有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企业管理人员、专业会计人员共同对红煜公司运行管理机制进行了梳理,查缺补漏,建立健全《红煜公司财务制度》《红煜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红煜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细化资产管理要求,强化工人安全意识,严格防控制度的不严格管理问题。
(二)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问题突出
3.“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5)存在问题:廉政建设重视不够,2019年至2022年支部书记述职无关于党风廉政、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累计召开5次支委会、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每年年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6)存在问题:压力传导不够。2020年党支部书记未与“两委”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尤其重大节日、重要工作推进前提醒不够,未将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谈话结合,及时告诫。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刚性制度执行,村党支部书记定期开展全员廉政提醒谈话,重大节日前进行专项风险提醒谈话。截至目前,村党支部开展4次集体廉政谈话提醒,党支部书记对“两委”班子成员7人开展一对一谈话提醒并形成党政廉洁谈话记录。
4.廉政风险意识淡薄
(7)存在问题:超范围核销差旅费。核销非本公司员工差旅费,2020年1月红煜公司核销九千认证人员差旅费2,000元,包括动车车票、宾馆住宿、餐饮票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规范工作标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对红煜公司财务开展1次《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学习。
(8)存在问题:会计基础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全。红煜公司个别业务缺少基本要件,会计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原始凭证不足以支撑会计凭证的描述。2022年6月扶贫捐赠蛋糕支出6,480元。只有购买蛋糕发票,无受捐赠人员名单等与扶贫捐赠有关的资料。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联系捐赠单位对受赠情况进行说明,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进一步压实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针对红煜公司财务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学习,加强会计人员业务能力。
(9)存在问题:职责交叉,内部控制、相互监督不足。财务人员与经济业务的经办人员之间、财务人员内部的职责权限不明确,应互相分离,互相制约。会计经手采购办公用品等业务及现金收取、存入银行业务,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出纳、经办人员的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集体决策、分级签批,规范采购程序。
(10)存在问题:大额资金采购未进行招标。2023年3月购买液化石油气钢瓶800个144,000元未按规定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招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红岗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试行)》、杏树岗镇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产权交易平台的通知》的规定,保证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在平台竞价采购。2025年以来杏树岗村在红岗区产权交易平台竞价采购5次,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采购,规范大额资金采购流程。
(11)存在问题:大额采购未签合同,质量保证缺失。2019年12月3笔款项支付购买果树苗、糖槭树苗分别为53,100元,9,730元,12,600元均未签订买卖合同或供货协议,未对商品数量、质量、品种、单价等进行书面约定,对当事人缺乏约束,质量标准不明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定,加强对合同的审核管理,积极征求村级法律顾问意见保证合同规范。
5.资产、资源管理有漏洞
(12)存在问题:管理粗放,未建立资产台账,资产底数不清。红煜公司未建立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资产底数不清、信息不明,账实相符缺乏保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资产台账。记录每一项资产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数量、购买日期、使用状况等。二是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对存货和固定资产登记进行实地盘点,核对数量和质量,确保账实相符。三是定期登记进行实地盘点,核对数量和质量,确保账实相符,落实相关固定资产制度。
(13)存在问题:资产未入账,账实不符。红煜公司2021年7月购买车库卷帘门1个8,000元、2021年9月床垫1个1,200元,未入资产;大额购入铁马修井车配件未增加资产原值,2020年购入40吨修井机分动箱1个31,950元、40吨滚筒大轴1个30,850元、变速箱总成1个11,500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未纳入的固定资产科目已调整,之前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均已入固定资产账,同时组织对资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
(14)存在问题:未进行资产处置。未对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或者损坏无法修复的资产进行注销报废处理。村委会洗浴锅炉、旋耕机、玉米收割机损坏不可用,原值:306,418元;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不能长期积压。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资产清查小组,按照固定资产处置规定程序,对村委会洗浴锅炉、旋耕机、玉米收割机3个已经报废的固定资产,聘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资产进行评估,已报镇政府及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批,待审批后进行资产处理。
(15)存在问题:大量资产闲置,不利于保值增值。杏树岗村有清山泉水厂、颗粒厂、马厂、轧钢厂、水厂、原小学教学楼、锅炉房、垃圾车等25项固定资产闲置,原值6,978,552.25元。未盘活未处置形成资产浪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将闲置固定资产通过公告、广播、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对外出租,增强资产流动性,盘活闲置资产争取把闲置资产利用起来。现已将轧钢厂场地及房屋以每年40000元的价格对外出租,已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到2025年12月31日。
(16)存在问题:园区长期空置。2009年成立园区,22家企业签约承租杏树岗村土地,只有13家建设厂房。因经营不力、审批等配套保障跟不上等原因,目前只有4家企业是正常经营状态,其他企业人去楼空,甚至无人看管,对土地资源却占而不用、多占少用。土地资源承租收入大部分企业无法收回,只有绿叶乳品和兴达铸件厂2家企业不欠租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签约未建厂的企业,通过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研究决定,由于乙方的违约与签约未建厂企业履行法律程序解除合同。
6.推进作风建设有差距,形式主义仍有发生。
(17)存在问题:能力作风不扎实,走过场。党组织联系党员工作不严不实。2023年1月与2024年1月支委联系党员台账显示,对接服务内容基本相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杏树岗村党员分类联系清单》,按老党员、流动党员、困难党员等类型明确差异化联系要求(如上门频次、服务事项)。推行纪实管理,联系记录包含具体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由党员签字确认。截至目前,2025年共走访党员37人次,解决实际需求26项,记录均经党员签字确认。
(18)存在问题:先支付后上会。2023年6月15日支付值班室电话费1,000元,6月19日上会;2022年12月19日将一次性医用口罩4,800元入库,发票是12月17日,入库单时间12月19日,2023年2月6日上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提升财务人员工作标准和业务水平,组织财务人员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学习。加强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对票据的审核,及时处理票据,杜绝先支付后上会等问题发生。
(19)存在问题:“四议两公开”会议质量不高,存在一个会议议题过多现象。2024年1月28日村民代表及股东代表联席会议,讨论表决了37个事项。2024年8月6日村民代表及股东代表联席会议,讨论表决了24个事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照要求严格规范召开会议,避免一个会议议题过多现象。2025年党支部在1月14日和5月12日召开的2次“四议两公开”会议中,每次会议讨论议题均不超过5个议题,既保证讨论事项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又提高会议质量。
(三)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有短板,党建工作抓而不实
7.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20)存在问题:整改清单雷同,疑似互相抄袭。2023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雷同。有6人的清单完全相同,表中存在相同问题2个,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完全相同;另有13人共同存在同一问题“勤俭节约意识减弱,有时存在讲面子讲排场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两委”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二是加强审核监督,建立整改清单“比对”审核制,对党员之间整改清单重复度较高的,责令退回重写。
8.“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
(21)存在问题:党员大会参会人数未过半,党课参与率不高。2022年2月21日党员大会应参会党员人数53人,实际参会党员18人;2024年5月19日支部书记讲党课,应到党员54人,实到28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认真学习并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保证参会人数,通过微信群、电话联系、广播宣传等方式确保党员知晓开会时间及地点,规范化组织相关会议。截至目前,2025年3-6月的6次党员大会、4次书记讲党课中,实际参会人数均已过半。二是丰富党课内容,组织党员观看红色电影、优秀党员事迹片等,观后进行心得交流,打破“一人讲、众人听”的单一模式,增加互动性和参与感,提高党员参与党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持续抓巡察整改韧劲不足,整改成效不明显
9.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仍有发生。
(22)存在问题:账务处理不及时,资源发包收入跨年收缴。上轮巡察提出“财务处理不及时不规范依然存在”的问题,经本轮核查发现同类问题仍有发生。2020年新增地源发包收入31,174.8元,当年未收缴未挂账,在2021年收回814.5元,其他款项挂账村民应收“内部往来”确认债权,2022年将余款30,360.3元收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的学习和培训,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常态工作,保证财务工作实时性和有效性。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杏树岗村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常抓不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把整改成效体现到提升治理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具体实践中,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18546966627;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杏树岗村民委员会;电子邮箱:jw13059052711@163.com。
中共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杏树岗村支部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