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要求,现就《大庆市农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大庆市农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必要性
农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重大农村民生保障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已经列入党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任务。同时,农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已经列入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27项重点任务之一,作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重要抓手。制定《方案》作为全市实施农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依据,对指导和顺利推进这项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三、方案制定的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
3、住建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
四、方案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2018年—2022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农厕改造任务,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同步有效治理。
2、具体目标:2018年,在乡村振兴重点建设的10个乡镇中,每个乡镇选取1到2个村试点,按照“卫浴一体”整村推进农厕改造; 2019年—2022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农厕改造任务。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尊重群众意愿。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承担农厕改造工作职责,制定改厕计划,出台扶持政策,做好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搞好政策宣传,鼓励农民积极响应,建立完善的群众参与机制,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规划先行,试点跟进,逐步推进。先规划、后改造,有序开展农厕改造工作。合理制定农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规划,通过试点示范,逐步推进全市农厕改造工作。
3、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模式。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当地经济情况和自然条件,合理确定农厕改造模式。积极探索农厕改造工作的技术经验和管理模式,同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坚持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将农厕改造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列入市政府农厕改造任务村屯,危房改造后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三)主要工作
1、认真编制农村厕所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市政府统一组织编制全市农厕改造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县(区)、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对就近村屯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对距离现有污水处理厂较远的乡(镇)、村屯生活污水,建设适合北方寒冷气候、符合环保要求的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合理确定改厕计划和改厕方式。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和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年度改厕计划,通过新建、改建或附建等方式实现农厕改造。
3、强化农厕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厕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农厕改造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并按省、市制定的验收标准对农厕改造进行验收。施工队伍要严格按照相应技术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要求。
4、探索多元化管理维护机制。各县(区)政府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社会融资的形式解决较远乡(镇)、村屯小型污水处理站建设和后期运行维护的问题。
(四)时间步骤
1、动员部署(1月—3月)。制定农厕改造实施方案,落靠支持政策和技术要求。采取有效形式搞好宣传动员和技术培训。
2、明确任务(4月)。各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改厕工作方案和计划,确定改厕方式和工作推进措施,逐村逐户落实改厕农户名单,建立农厕改造工作台账。
3、组织实施(5月—10月)。各县(区)政府全面组织农厕改造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做好对室内管线布置、地下工程开挖、污水化粪池施工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和指导。
4、检查验收(11月—12月)。各县(区)、乡(镇)政府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对农厕改造工作进行竣工验收,并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补助资金。市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农厕改造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市农厕改造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农厕改造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推进。县(区)、乡(镇)、村屯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改厕任务。将农厕改造工作纳入年度县(区)社会经济发展责任制考核内容。
2、确保补助资金到位。推进农厕改造工作过程中,市县出台资金补助政策是关键。市财政对具备农厕改造条件(含新建房)并达到改厕基本标准要求的农户每户补助4000元,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匹配,并可统筹使用。后续国家、省出台农厕改造资金补助政策与我市、县(区)有关政策重叠部分,按照不重复补助、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3、强化技术指导。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农厕改造方式和生活污水治理相关技术标准,统筹考虑农厕改造后续污水处理问题,选择最切合我市实际、符合环保要求、造价合理、维护方便、群众接受的技术方案,制作农厕改造图册,编制《大庆市农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
4、严格程序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农厕改造对象,严格申报内容和程序审核。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和乡(镇)审核、县(区)审批,逐级上报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要做好农厕改造工作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实行一户一档。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农厕改造对象信息和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5、加强补助资金监管。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农厕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串用。各县(区)政府要在农厕改造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农户。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厕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问效。
6、实行淡季集中采购的方式,节省改厕成本。农厕改造补助资金按乡村振兴有关要求进行拨付。采用县(区)政府统一组织,乡(镇)、村屯、改厕农户参与,公开公平的方式,在淡季集中采购改厕物资、器具,节省改厕成本。
7、动员群众积极响应。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厕改造要求、卫生文明习惯、农户参与义务等,广泛动员农户参与农厕改造工作,激发农户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解读形式及解读途径
通过撰写解读稿、网络公开发布解读材料、受理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进行解读。
六、解读单位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原文链接: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xxgkyfzwj/201803/c05_752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