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要求,现就《大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该《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意见要求,需尽快建立水源地保护区长效工作机制,细化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部门分工,加强日常管理、形成监管合力,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确保保护区内不在出现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二、制定依据
依据《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规定。
三、制定过程
(一)充分调研论证。饮用水水源保护是当前我国水污染防治一项重要的工作。我们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后,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要求。
(二)召开座谈会议。市环保局组织召开《大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稿)讨论专题会议,充分听取、吸纳意见,集思广益,形成《管理办法》初稿。
(三)广泛征求意见。向市水务局、市规划局等21个部门征求意见,并按照各单位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该《管理办法》。
(四)通过合法审查。经局法规科审核通过,并通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九条内容,第一条是《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第二条是饮用水水源的分类。第三条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依据。第四条是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应遵守的规定。第五条是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应遵守的规定。第六条是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第七条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职责分工。第八条是处罚法则。第九条是施行时间。
五、解读形式及解读途径
通过撰写解读稿、网络公开发布解读材料、受理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进行解读。
六、解读单位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
原文链接: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64/201806/c05_751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