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要求,现将《大庆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高社会治理能力,都将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2016年6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要求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2017年3月,省政府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7〕5号),提出了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建设的方式、路径和突破口,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信用联合激励惩戒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各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我市联合奖惩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起草了《大庆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的编制遵照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信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省市以及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指导性文件要求,布局遵循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的框架进行起草,在全面征求各县区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吸收采纳的基础上,修改形成送审稿。送审稿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作了进一步修改。
三、主要内容
(一)框架:《实施方案》全文分为六个部分:1、总体要求;2、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3、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4、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5、加强法规制度和诚信文化建设;6、加强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
(二)内容: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明确我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二是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认定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大力推介诚信典型。三是建立健全失信“黑名单”认定机制、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四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警示机制。五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标准、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六是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64/201806/c05_751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