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高龄津贴政策、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

二、全市高龄津贴政策、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政策解读
1.高龄津贴发放政策解读:对于市区户口的老年人,如果已满90周岁的都可享受高龄津贴。如果已满80周岁的老年人需要看自己的出生日期,如果在1940年9月1日前出生,并且户口2020年9月1日前就在我市市区的老年人可以按照“老人老办法”享受高龄津贴,从该名老人申请的次月按照《大庆市民政局大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管理的通知》(庆民规〔2020〕4号)进行发放。举例:(1)郑姓老人1940年8月31日出生,2020年9月1日前户口在龙凤区黎明街道,郑姓老人符合领取每月100元高龄津贴的条件。如该郑姓老人于2023年7月提出领取高龄津贴申请,则应从2023年8月发放高龄津贴。(2)钱姓老人1940年8月31日出生,2020年9月1日后将户口从外地迁移至龙凤区黎明街道,不符合领取每月100元高龄津贴的条件。
2.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政策解读:首先确认自己的是市区户口还是四县户口,要是四县(肇州、肇源、林甸、杜尔伯尔县)户口的老年人需要向社区询问自己县贫困老年人失能护理补贴政策。市区户口的老年人如果是低保或是低保边缘家庭的老年人在失能条件下,可以申请领取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举例:(1)王姓老人1960年1月1日出生,户口在龙凤区龙凤街道,属于低保家庭老年人,经评估后确认处于失能状态,享受每月150元贫困老年人失能护理补贴。(2)赵姓老人1960年1月1日出生,户口在龙凤区龙凤街道,属于低保家庭老年人,经评估后确认处于半失能状态,享受每月100元贫困老年人失能护理补贴。(3)张姓老人1960年1月1日出生,户口在龙凤区龙凤街道,属于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经评估后确认处于失能状态,享受每月100元贫困老年人失能护理补贴。(4)李姓老人1960年1月1日出生,户口在龙凤区龙凤街道,属于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经评估后确认处于半失能状态,享受每月50元贫困老年人失能护理补贴。
三、全市高龄津贴政策、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程序
1.高龄津贴发放程序:符合发放条件的高龄老人,请于每年2月初由老人家属通知属地社区、村屯由社区进行报备。社区、村屯将通过数据比对走访符合发放条件的高龄老人并发放《高龄津贴领取温馨提示书》进行提示,老人需提前开通第三代社保卡并激活账户(各大银行均可办理)。户籍迁出大庆或是注销的,请家属及时通知属地社区对高龄领取关系进行注销,如未及时通知则可能需要返缴多领取的高龄津贴。迁出本社区但未迁出大庆或是迁至四县的,应提前告知社区。
2.贫困老年人失能护理补贴发放程序:对于低保或是低保边缘家庭的老年人,如果存在失能或是半失能的情况,则需要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经过区定点医疗机构鉴定后,对于老年朋友的是否属于失能或是半失能的身体状态进行确认,然后进行发放贫困老年人失能护理补贴。老年朋友需要提前准备好第三代社保卡,如无法前往办理可以联系各大银行上门办理。
四、全市高龄津贴、贫困失能护理补贴领取政策咨询电话
市民政局咨询电话:0459-6295010 红岗区咨询电话:0459-2799176
萨尔图区咨询电话:0459-6181976 大同区咨询电话:0459-6936000
让胡路区咨询电话:0459-5968021 肇州县咨询电话:0459-8521232
龙凤区咨询电话: 0459-6240363 肇源县咨询电话:0459-8239932
林甸县咨询电话: 0459-3322031 杜尔伯特县咨询电话:0459-3421530
原文链接: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67/201708/c05_81876.shtml
附件下载:
附件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民规〔2021〕6号)
附件-大庆市民政局 大庆市财政局 大庆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庆民规[ 2020 ] 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