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盐储备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食盐有序供应,依据国家《食盐专营办法》和《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办法》,我局起草《大庆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1月10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1月10日(含1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大庆市工信局产业政策科邮箱cyzck2019@163.com。
联系人:汤默霖,联系电话:0459-6396177。
为加强食盐储备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食盐有序供应,依据国家《食盐专营办法》和《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办法》,我局起草《大庆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1月10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1月10日(含1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大庆市工信局产业政策科邮箱cyzck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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