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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一事一议”解特殊群体救助困局

2025/11/20 6.0k 阅读 340 点赞

“现在有地方住、有生活费,再也不用流浪了。”说起如今的生活,大庆市肇源县古恰镇仓粮村村民王女士满是感激。这一转变,源于大庆市社会救助领域创新推出的“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机制,该机制正为越来越多“政策边缘、现实困难”的特殊群体送去民生暖意。

今年58岁的王女士未婚无子女,因肺结核未获有效治疗丧失劳动能力,长期靠拾荒和他人接济维生。今年3月,村干部巡查发现其困境并反馈至镇民政办。核查显示,王女士虽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特困人员核心特征,但因未满60周岁且无残疾证,常规救助流程难以启动。

古恰镇民政办迅速将情况上报镇党委,镇党委当即启动“一事一议”应急议事程序,组织民政、卫健、残联、村委会及法律顾问召开研判会,全面梳理入户调查、疾病诊断、邻里走访等信息。经多部门会商认定,王女士的健康状况等同重度残疾,且存在公共卫生与安全隐患,最终决定打破“唯年龄、唯证件”的认定标准,依据相关文件兜底条款,特批将其纳入特困供养。同时,工作人员还为其对接具备传染病收治资质的老年公寓,协调顺利入住,实现了从“流浪漂泊”到“身心安置”的转变。

同样受益于该机制的,还有让胡路区喇嘛甸镇繁荣村71岁的孟庆福。他与老伴相依为命,今年确诊右肺叶恶性肿瘤后,多次治疗仍需个人承担近4万元医疗费,不仅掏空积蓄还欠下债务,家庭陷入困境,急需纳入农村低保。然而,低保申请却因家庭成员信息受阻——户口簿仅登记两名次女信息,早年登记的长女经核查非亲生,且无有效出生证明或收养关系证明,无法按常规认定家庭成员及赡养关系。

喇嘛甸镇民政办并未以“材料不全”为由退回申请,而是启动“一事一议”机制召开专题会议。会上,工作人员通报入户调查情况,村干部补充子女长期在外无经济往来的证明,村民代表也证实其家庭生活拮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材料缺失不能改变家庭困难的客观事实,不应机械执行政策。最终,镇政府特事特办,将孟庆福家庭纳入低保。

这两起案例的成功处置,正是大庆市社会救助“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机制的生动实践。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破解社会救助领域“漏保”“漏救”问题,大庆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社会救助领域“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机制,推动救助理念从“符合条件才能救”向“确有困难就应该救”跃升。

“针对实践中‘合情不合规’的救助难题,我们也在进一步完善机制。”大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葛选说,他们将“一事一议”适用范围从低保家庭拓展至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所有民政认定的低收入人口,从审核确认环节拓展至动态管理环节。明确将“现有政策难以覆盖、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政策界限不明确”等五种情况纳入适用情形,为基层提供清晰指引。同时制定了六项负面清单,防止决策程序泛化滥用,确保依法依规开展救助。

截至目前,大庆市已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为21户34人办理了低保,将22人纳入特困供养,用制度韧性与人文温度,生动诠释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民生承诺,也为基层处置流浪乞讨人员、无依老人等特殊群体救助问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样本。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