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肇州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参与主体自主申报的通知

2025/08/04 1.6w 阅读 449 点赞

符合条件的各相关主体:
  为有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绿色种养的良性循环,提高农民收入,我县拟实施2025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补内容
  1、补奖对象。主要是提供固体粪污收集、处理、施用全环节服务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不得用于补奖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2、补奖范围。实施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不含草场草地。优先安排蔬菜和粮食生产,兼顾马铃薯、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粪肥还田利用机械不列入补奖范围。
  3、补贴标准。实施主体奖补总资金930万元,单个主体补贴金额按照最终全县实际还田面积核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按还田面积亩均标准打包补奖。计算公式:总奖补资金÷总合格面积=亩奖补金额,最终合格面积不得小于10万亩,鼓励扩大还田面积。
  4、资金拨付。各实施主体均完成服务面积的,按全县还田情况及最终补贴标准兑付奖补资金。2024年度还田面积小于3000亩以及被取消作业资格的实施主体,2025年度不纳入主体名单。
  二、进度安排
  2025年5月20日-9月30日,制定县级实施方案,确定实施主体,核准还田亩数和地块,进行粪污收集处理、粪肥质量检测,开展粪肥堆沤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
  2025年10月1日-11月30日,全面实施粪肥还田,组织专家现场指导,开展抛撒技术培训、现场交流观摩等。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粪肥还田工作任务,并开展试点总结、绩效自评。
  三、报名条件
  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已收集粪肥和确定具体的还田地块。②还田面积原则上应在3000亩以上,还田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且实施整村推进的主体优先考虑。③项目所在乡镇(场)、村对实施主体的堆沤场地是否符合环保和农村粪污处理相关要求、是否造成周边环境污染进行确认,同时对拟还田地块予以明确。④要有该项目的配套机械设备:如大马力拖拉机、运输机、装载机、抛撒机等。⑤要提供粪肥还田全环节服务(包括粪污的收集处理、堆沤腐熟、运输和粪肥还田等环节)。
  根据主体报名情况,我局将组织人员通过查阅申报材料、现场实地查看的方式对报名的主体进行考核评比,原则上择优选取综合实力强、口碑信誉好、辐射面积大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实施主体,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如发现申报材料与实际不符,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相关要求
  1、要全程可追溯。做到粪肥来源有台账、处理有监控(并附带有经纬度、时间的视频和照片)、施用有轨迹,实现有据可查、监管不留死角,确保全程质量可控。固体粪肥抛撒需在抛撒轴和核定装载量位置上安装传感器进行作业监控,留存装载量监控和抛撒轨迹,原则上固体粪肥施用量1—3立方米/亩。
  2、严格执行标准。粪肥还田前必须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进行无害化处理,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腐熟好的固体粪肥含水量指标符合《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 3442-2019),不超过45%。
  3、做好试验监测。各参与主体务必配合开展田间试验和肥效监测,积极承接现场观摩活动,主动参与技术培训。
  请符合条件的主体,填报项目主体申请表,经所属乡镇(场)签字盖章确认后,于2025年8月15日下班前,将有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124室,由县专家组审核遴选确定实施主体,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永利
  电  话:0459-8523315
  附件: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主体申请表


  肇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