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日至7月29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一心乡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13日,巡察组向一心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心乡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夏同芳组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印发市委第八巡察组〈关于巡察杜尔伯特县一心乡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李世峰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全面梳理巡察组反馈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巡察组要求上来。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快速的行动,主动认领,全力担当,聚焦问题,坚决整改,确保不折不扣地把问题整改到位。
党委书记洪长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牵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和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全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等工作,抽调乡纪委、党群办、乡村振兴办、经管站、财政所等有关同志负责整改任务的日常跟踪落实。从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工作规范等方面形成制度的刚性约束,推动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长期开展、持续开展。
2022年10月26日,乡党委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中共一心乡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全面理清巡察组反馈意见,共梳理出4大方面、15个问题,并围绕巡察组提出的5点整改意见,分别明确了措施要求、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2022年11月4日,一心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整改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主动担负责任,主动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2023年1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责任领导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强力推进整改落实。截至1月13日,巡察反馈的1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的整改措施53个、已完成的整改措施53个; 巡察移交的7件信访件,已办结7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不够有力
1.理论指导实践不密切。“三农”工作方面的政策学习不深入、不细致,读文件、看原文的时候比较多,对牧业生产发展相关要求学习不够全面、相互交流的少。学习缺少与实际工作贯通融合,就学习而学习,没有创新思想和思路,宣传政策、制定乡村工作规划站位不高,指导实际工作效果不理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11月25日,制发了《一心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持续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深入细致学习“三农”工作方面政策,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7月15日,围绕如何推进牧业生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走深走实开展集中研讨;9月30日,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委一号文件精神;12月9日集中学习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让“三农”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二是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2022年7月市委巡察以来,开展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其中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如何统筹城乡融合、推动全乡牧业生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走深走实等开展专题研讨4次,每次研讨安排3—4名班子成员进行重点发言,切实加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用结合力度。2022年7月以来,乡村两级悬挂各类条幅110余个,翻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5处,运用广播喇叭、LED屏、流动宣传车等播放宣传音视频超过300小时,利用网络宣传媒介转发宣传链接350余条次,深入宣传各类利民利好政策,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研究制定乡村工作规划,结合基层调研活动成果,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乡党委组织各分管领导、各有关站办所起草2023年度全乡乡村工作要点,对全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作出总体设计和阶段性谋划,具体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可操作性,规范指导实际工作。
2.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责任制有盲点。各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内容粗放不具体,缺少“五纳入”、网络舆情管控等情况。班子个别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责任制内容。2019年未对下级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督查检查,2020年进行检查未发正式文件,未能引起基层党组织足够重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还停留在挂牌、张贴制度阶段,农家书屋阵地利用率较低。管理宗教工作力量单薄,全省唯一藏传佛教富裕正洁寺坐落该乡,乡党委仅有宣传委员1人专人负责,监管能力和力度还不够强。保密工作监督检查不经常,具体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淡薄,保密工作存有风险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报告制度》要求,起草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将“五纳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等纳入报告内容,落实落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深入细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于2022年12月23日以党委正式文件报呈县委。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中共一心乡委员会科级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内容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严格执行县委2022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述职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内容纳入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13名科级班子成员均能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规定动作做到位。三是切实做好对下级党组织督查检查工作,2023年1月9日以领导小组正式文件下发2022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督查检查通知,在全乡范围内以领导小组红头正式文件形式通报反馈督查情况,督查共发现共性问题4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条,进一步加强了对下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督查,及时指导下级党组织深入细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建强、管好、用活基层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意识形态阵地,严格监管和指导8个行政村意识形态阵地,2022年11月7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业务培训、参训40余人次。不断创新志愿服务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10余次。五是加强宗教工作力量,由乡党委副书记分管宗教工作,党委宣传委员具体负责宗教工作,认真配合县委统战部,履行宗教事务属地监管职责。2022年,乡党委牵头,全面排查全乡宗教活动场所、信教人员等宗教领域风险隐患问题3次,未发现相关问题,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县委统战部。明确宗教工作责任,9月30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工作,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网络,2022年11月7日,对全乡8个行政村40名网格员开展线上宗教知识业务培训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开展2022年度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向县委保密和机要局报送自查自评报告。加大具体工作人员保密知识培训力度,2022年9月30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保密法》《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充分运用保密观、黑龙江保密等保密教育平台资源,2022年8月17日开展中央保密办“保密观”APP线上培训,获得培训证书41人,切实提高涉密人员保密意识。2022年12月9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保密工作,会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全乡保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排查全乡保密工作领域风险点,提出整改措施,堵塞风险漏洞。
3.巩固脱贫成果后续乏力。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还有差距,2021年12月28日市际交叉检查反馈,有的农户对智能手机一键申报APP不会使用。促进增收项目少而单一,全乡8个村仅有前进村鲜食玉米和勇敢村黑猪养殖2个村办企业,每年带动脱贫户增收不足5万元。庭院菜园经济增收不稳定,支撑后续发展措施缺乏,产业带动能力不强。智志双扶不到位,消除脱贫户等靠要的观念招法不多,普遍存有小钱不想挣,大钱挣不来的现象,收入靠政策兜底维持,有返贫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防返贫监测一键申报APP宣传力度,组织帮扶责任人、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等入户宣传一键申报APP使用方法2000余户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二是积极协调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一心村、胜利村、民主村种植基地配套设施项目,带动3个村分红收益12万元;实施团结村、前进村高端肉牛养殖项目,带动2个村分红收益9.09万元;勇敢村、前锋村、永胜村等实施县级产业项目受益分红再分配带动收益9.95万元。全乡所有脱贫人口实现产业项目收益分红全覆盖,进一步提高脱贫户收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好基础。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积极对上争取实施“巾帼生态小菜园”项目22户,引导脱贫人口发展庭院经济194户、369人,发放鸡雏10830只、鹅雏8528只,带动户均增收2000余元。依托前进村鲜食玉米项目,引领庭院菜园订单种植玉米25户,进一步提升种植标准,拓展营销模式,带动户均增收4000余元。四是组织帮扶责任人、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将上级关于教育、医疗、住房等扶持政策宣传解读到户,共计入户宣传2000余户次,发放医保宣传单、各类政策明白卡等1000余份,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为有培训意愿的脱贫户讲授种植养殖技术知识50余次,为群众提供就近的就业信息30余次,保障充分就业。建立按需设岗、以岗聘任、按岗领补等管理机制,开发护林员、护路员、保洁员、秸秆禁烧员等公益岗位209个,带动人均增收2200元,提升脱贫人口致富信心。
4.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欠力度。引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够主动,在集体经济发展上思路窄、措施少,积极作为不够,村集体收入主要依靠多地收费、资源发包和转移支付等,产业增收途径不宽,自身造血功能不强。以农牧业为主的传统产业结构调整缓慢,规模不够,全乡6处奶牛牧场带动作用不明显,其中日产鲜奶80吨的伊利中都牧场为伊利的专属牧场,300余户肉羊养殖户皆为散户,无龙头企业拉动,缺乏先进养殖技术,牧业发展质效不高、收益较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列入乡党委大事跟踪督办,建立包村领导包联工作机制,纳入各村经济主要责任指标考评,对前三名进行表彰,充分调动主动性和积极性。坚持因村制宜,扬长避短,指导各村科学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协调县乡村振兴局产业项目,实施一心村、胜利村、民主村种植基地配套设施项目,实施团结村、前进村高端肉牛养殖项目,对勇敢村、前锋村、永胜村实施县级产业项目受益分红再分配,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31万余元。积极争取中央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前锋村投资入股品源牧业肉牛养殖项目,带动村集体年增收3万元。二是贯彻执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22—2026年)》,坚持以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管理为重点,推动牧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乡奶牛存栏1.27万头、交售商品奶4.05万吨。打造高端肉牛全产业链基地,持续引导散养奶牛户转型,推进散养奶牛向和牛、高档肉牛等品种繁改转型,2022年7月以来,全乡繁改育肥和牛961头,交售和牛238头。三是通过乡村两级主动配合、积极服务,谷实集团已在我乡勇敢村完成了万头羊场的选址、征地和规划工作。2023年,乡村两级在服务企业发展的同时,计划择其优势建立合作共赢机制,企业投产后探索实现为全乡肉羊养殖户提供仔羊放养、养殖技术、配方饲料等多项“订单式”服务,切实规范养殖户养殖技术,降低风险损失,实现创业增收。
5.基层治理不够到位。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不平衡,一心村、前进村部分村民参与环境整治不积极、不主动,一些庭院锁门闭户疏于管理,卫生死角依然较多。法治建设未提上重要日程,2019年、2020年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党委主要领导未进行年度述法,上级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和法律法规领学不到位,业务手册不完善。巡察以来,该乡发生属事、属地上访问题12件,其中初访问题占7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勇敢村排水沟、前锋村高家屯水泥路及排水沟项目已完工投用,胜利村巷道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待2023年春季施工建设,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充分利用一心村、前进村村屯广播喇叭、网格居民群等宣传媒介,悬挂条幅25个,积极开展环境整治正面宣传引导。全乡设置环境整治公益性岗位209个,严格执行公益岗保洁队伍月考核机制,2022年发放工资64万余元。设置保洁车25个、转运车1辆,为农户发放分类垃圾箱10000个,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农村垃圾清运模式,持续开展“最美村屯”“最美街道”“最美庭院”评选活动,选树典型15个,提高农户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实现村庄公共环境与农户庭院环境同步提升。二是严格执行党政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要求,党政负责人已着手起草2022年年度述法报告,要求党政班子成员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中体现学法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负责人领学带学。组织业务骨干重新编写完善业务学习手册,发放业务学习手册300余册。为乡综治中心充实工作人员2人,切实增强工作力量,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三是组建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民警为成员的信访维稳工作组,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大接访”活动,乡村两级每天都安排1名领导进行接访。积极开展依法治访的宣传教育,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和信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群众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识。2022年7月以来,领导接访、乡村网格员调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22件,没有出现重复访。
(二)反馈问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坚决
6.服务和解决民生问题不主动。能力作风建设不够深入,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紧密,对基层和一线情况掌握不全面,出现问题应对比较被动。未能将群众身边的“小事”作为“自己事”来办,前锋村无排水沟,雨季屯内积水,村内砖路破损严重,群众出行不便,问题长期未解决;前进村2018年以来230多棵树木因内涝死亡,村集体财产受到一定损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深入基层不够,对“群众利益无小事”认识还不够到位。结合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开展“谋振兴、促发展”乡科级干部专题调研活动,13名科级干部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宣传思想、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多个领域展开调研,共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3篇。建立常态化走访调研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急难愁盼”,全面掌握基层和一线情况。二是积极协调争取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前锋村高家屯2.99公里水泥路修建项目;前锋村村级自筹资金实施高家屯10.04公里排水沟修建项目,目前均已完工,为百姓出行、村屯排水带来便利。三是为避免村集体财产受到损失,对前进村223棵因内涝死亡树木进行采伐,按照“三资”管理办法进行资源发包,发包价格为24500元,切实增加村集体收入。
7.“三资”监管不到位。2021年,8个行政村65笔资源类发包及工程类、资产类、物资类采购经济活动未进入平台交易,资金总额183.25万元;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化整为零搞突击,资金支出总额242.22万元;2019至2021年期间,利用中省专项及县本级资金项目投资1018.2万元,工程竣工后未进行财务决算,未纳入固定资产账内;某村2021年134.8亩机动地未上平台而按每亩80元直接低价发包,确权多地4500亩,有2500亩未收取承包费。某村确权多地5900亩2019至2021年未收费,今年仍有1500亩未收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9日召开党委会议,对上述问题进行了通报。2022年12月26日,乡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待该村134.8亩机动地发包合同到期后,依法按程序进行发包。二是继续加强对农村“三资”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为乡经管站增设1名干事,增强乡经管站工作力量。严格执行乡长审签制度,2022年7月以来审签支出370笔,严格把好收支审核关。三是推动农村工作实际与制度落实相结合,严格执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2022年7月以来,按照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累计平台交易11笔。四是强化内控机制建设,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2022年末组织乡村两级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清查,乡村两级均能按照要求做好固定资产入账工作,切实做到账、卡、物三相符。五是加强资源管理,严格履行资源发包程序,2022年9月11日,勇敢村1582.71亩草原按要求进行平台竞价发包,发包期30年,发包总价达到569.78万元。严格管理新增资源,加快推进多地收费工作,市委巡察后,乡党委、政府启动某村多地收费工作,一次性收取2019年、2020年费用,目前已收取44.9万元;考虑某村部分新增地源受水淹导致未耕种、绝产等实际情况,组建收费组,对该村未受水淹新增地源开展收费,一次性收取2021年、2022年费用31.84万元,除水淹地外新增地源已做到了应收尽收。
8.投资建设项目把关不严格。2019至2021年,投资306.17万元涉及的叠坝护坡、防汛(雨排管道维修)等14个项目,实施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投资589.45万元的某村晾晒厂、堤坝加固、管网等22个项目,均未履行政府采购或竞价程序;投资69万元的某村应急抢险防汛工程等3个项目合同,存在实施地点不详、关键内容缺失、对乙方质量约束条款缺失、实施时间不精准等问题;实施的加固卧牛泡沿岸护坝工程等3个项目,合同中未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缺少对施工企业质量约束;除勇敢村外的其他7个村在环境卫生、抗旱排涝、用工劳务和机械租赁方面支出未签订合同或协议,无法确定实施内容和地点,未约定实施标准也无法验收,涉及支出59笔资金318.47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9日召开党委会议,对上述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乡村两级干部以此为戒,对后续的投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由党委副书记、乡长牵头,乡财政所、经管站等相关站办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乡级现有14个在建项目进行逐个梳理,完善相关材料,确保严格履行各项程序要求,做好投资建设项目把关工作。三是持续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用工支出的管理,指导各村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各项规定,严格审批把关各村外包工程合同条款,完善零星用工支出手续。
9.指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一心村、胜利村和前进村涉及“四议两公开”有关会议记录本不完整、耍单片。村党组织议事必要环节有缺失,近三年乡所辖各村在用工劳务、机械租赁、机械燃油支出资金334笔963.29 万元,均未进行会议研究决策。2021年6月,某村机电井发包、取暖煤款支出等事项均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相关程序,也未纳入平台公开发包和竞价。某村2020年6月6日会议纪要,“墙路粉刷工程”项目支出资金5.46万元为会后添加。2019—2021年,各村未对环境治理、防汛除涝等工程实施关键环节进行公开公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9日召开党委会议,对上述“四议两公开”方面问题进行了通报。12月26日,乡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处置,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2022年12月13日,组织全乡各村党务工作者、村会计等3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将“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工作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指导各村将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与执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相结合,在处置资产、资源发包上参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三是加强对各村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指导力度,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逐村走访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切实规范民主决策程序。2022年7月以来,全乡各村级党组织均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履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在资源发包方面,指导勇敢村1582.71亩草原发包工作严格履行好民主程序。
10. 管理使用财政资金不规范。2019年至2021年未经预算调整程序,在不同支出科目之间串项使用资金193.20万元。2019 年末将4笔零余额结存资金289.15万元转入本乡经管中心账户后又转回到单位基本户,人为规避支付系统预警。未清理应收账款,截至2021年末该乡其他应收款余额1433.64万元,其中:应收单位余额1190.15万元,应收个人余额231.98万元。2019 年提取大额现金5.15万元支付办公费用等。某村2019年提取现金40.46万元,用于支付修路及环境卫生整治等费用。某村涉及7笔业务大额现金支付54万元,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9日召开党委会议,对上述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全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结算方式开支,杜绝现金支出。12月26日,乡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处置。二是2023年1月11日,对乡级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务法规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各类支出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法律法规进行支付,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规支付行为。2022年底,对全乡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未发现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三)反馈问题:基层组织建设和功能发挥不够到位
11.推进党建工作有差距。党委会研究农业、行政工作较多,专题研究加强党建、从严治党工作的时候少,存有“重经济、轻党建”倾向。抓党建与抓业务存在“两层皮”,靠山种畜场行政隶属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一心乡党委,日常偏重于抓生产,下辖7个党支部中有3个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发展党员把关不严格,在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11例不合规,其中“带病入党”1例,弄虚作假6例,徇私舞弊3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1例。以党代政,没有单独的政府会议记录,商议行政工作时记在党委会议记录里,召开政府会议也由党委书记主持,制度执行上的一些问题未能彻底杜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2022年8月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听取阶段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2年12月9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进行党建工作年度总结。2023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要求全年召开党建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召开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会议1次,注重会议质量,切实把党建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按照县委组织部门要求,经请示县委组织部,申请将靠山种畜场党总支划归回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理顺隶属关系。三是对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合格的11人做出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责令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查。2022年12月9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2022年12月13日,组织开展全乡村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1次,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要求专人负责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审核关,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四是规范党内议事、会议规定,严格制定并规范执行政府会议记录制度,严格会议制度,明确党委会议、政府会议的议事权限,在各自议事领域行使议事权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杜绝权限不清的现象。
1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多,听取支部书记专题汇报较少。组织原则性不强,乡政府副主任科员吴某2019年12月违纪被开除党籍、撤职按科员管理,2020年1月7日仍在列席乡党委会2021年9月13日将其按班子成员分工,分管相关业务工作,包联某村;2022年1月20日乡党委《关于一心乡党委领导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中仍将其作为乡领导班子成员,继续包保指导某村党支部。某村班子功能缺失,2020年3月村委会换届未能实现“一肩挑”,党支部书记(主任)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不团结,工作不配合,相互拆台,村务管理难以推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听取阶段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2022年7月26日,召开党委会议立行立改,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对吴某不再按班子成员进行分工。7月27日,重新制发《关于一心乡党委领导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不再对吴某安排包村工作和党建联系点工作。三是2021年3月份,某村实现了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一肩挑”。2022年8月5日,由乡党委书记牵头,包村领导、包屯干部组成工作组,约谈相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经党委约谈教育,帮理工作思路、帮解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了团结干事意识。
13.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严格。2021年4月19日会议纪要记载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资金总额度、具体支出投入情况未纳入会议议题。2020年6月23日会议研究重大事项20个,涉及资金近1000万元,具体内容未在会议纪要中体现,项目仅在会上公布,未见参会成员讨论研究、表态决策内容。2020年6月23日会议研究卧牛泡排水项目,工程概算48万元,会议纪要记载3月1日开始抽水实施,存在项目完工后再议问题。2020年前进村基础设施15万元修缮项目,2021年二合屯新建排水沟51.07万元项目,在实施前未见会议讨论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9日召开党委会议,对“三重一大”方面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研究、表态决策做出决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2022年7月以来,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3次,均邀请县纪委监督检查室相关领导列席会议,班子成员均能充分讨论、明确表态。
14.开展监督执纪不够有力。纪检力量未能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2021年班子分工中,纪委书记分管水利、农机工作,执行“三转”要求不到位。党员干部日常监督、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开展不及时不深入,自身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三年来自办案件仅3件(为2021年9月换届之前办理),其他均为县纪委转办,未能形成监督执纪高压态势,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多有发生。2019年以来,县、乡两级纪委处分违法违纪党员干部127人次,其中有25人受到2次以上处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三转”要求,2022年7月26日,召开党委会议立行立改,及时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乡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不分管除纪检工作外的其他业务工作。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对机关干部签到情况及在岗情况随机抽查5次,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2人次。主动发现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人次。针对农村“三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1次,乡村两级针对警示教育撰写心得体会10份。三是切实加强乡纪委班子业务知识自学,2022年7月以来,积极参加县纪委组织业务培训2次,参加业务素质测试2次,切实提升乡纪委班子业务能力素质。四是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多有发生”,强化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村级“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乡纪委列席村级“三重一大”会议2次。
(四)反馈问题: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15.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2019年市级提级巡察反馈22个问题,其中: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严格、工程建设未严格履行手续、少数脱贫户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等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还有一定表现。2021年县“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巡察反馈问题28个,其中某村“三资’专项治理自查问题整改率低”、,某村“新增地源收缴率不足”和“三资’专项治理自查问题整改率低”等3个问题没有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针对“2019年市级提级巡察反馈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一是针对“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严格”,2022年12月13日,组织全乡各村党务工作者、村会计等3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将“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工作列为重要培训内容。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逐村走访开展现场检查指导,2022年7月以来,全乡各村级党组织均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履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二是针对“工程建设未严格履行手续”,2022年7月以来,实施的勇敢村排水沟、前锋村高家屯水泥路及排水沟、胜利村巷道项目等均严格履行可研报告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立项、城市规划审批、办理招投标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验收等程序。严格把握建设标准,精心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建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及时移交使用。三是针对“少数脱贫户自我发展能力较弱”,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为有培训意愿的脱贫户讲授种植养殖技术知识50余次,为群众提供就近的就业信息30余次,保障充分就业。建立按需设岗、以岗聘任、按岗领补等管理机制,开发护林员、护路员、保洁员、秸秆禁烧员等公益岗位209个,带动人均增收2200元,提升脱贫人口致富信心。2022年,全乡脱贫户人均收入达到14974.74元。②针对“2021年县‘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的3个问题没有完成整改”问题,一是针对“某村新增地源收缴率不足”,考虑该村部分新增地源受水淹导致未耕种、绝产等实际情况,组建收费组,对未受水淹新增地源开展收费,一次性收取2021年、2022年费用31.84万元,除水淹地外新增地源已做到了应收尽收。二是针对“某村‘三资’专项治理自查问题整改率低”,明确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牵头领导,经管站为牵头部门,协调帮助相关村逐一对照巡察要求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自查问题进行逐项整改销号,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③认真梳理反思,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落实责任领导,明确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限。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乡党委书记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砸实落靠“两个责任”,以此次市委巡察整改问题为契机,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杜绝问题反弹。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责任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并坚持常态化,杜绝反弹。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以市委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狠抓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最严谨的作风、最严肃的问责抓好整改落实。乡党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乡纪委牵头做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日常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推进落实和情况综合。
二是持续跟踪整改落实。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自查会议,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跟进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开展“回头看”,主动开展“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工作,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还需要长期整改坚持的整改事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推进整改措施,切实把整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巩固拓展巡察成果。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力求建立完善一批管用、实用的制度,真正把长效机制建起来,把制度立起来,把制度执行力严起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剖析根源,拓展巡察工作成果,以问题解决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发展、向更高目标迈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9-3455515;电子邮箱drbtyxx@163.com。
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一心乡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