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严禁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围堤和种植高杆作物的预警公告

2023/03/29 1.4w 阅读 315 点赞

红岗区广大居民:

  自实施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全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能力,区、镇、村三级河湖长先后开展了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整治河湖突出问题,有效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违法违规行为,河湖面貌显著改观,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当前,正值农业生产备春耕期,为加强全区河湖水域岸线及蓄滞洪区管理,切实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巩固河湖管理保护成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总河湖 长令(第1号)》等有关要求,我区中内泡蓄滞洪区、西部排水干渠、中央排水干渠、杏南排水干渠、六十六号泡、碧绿湖、七十二号泡等10个河湖管理范围内严禁非法加高、新建围堤、围垦河湖和种植玉米、高粱高杆作物等“乱占”河道行为。对新出现的河湖违建问题“零容忍”,坚决依法依规清理整治。

  望全区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到河湖监督管理中来,发现相关问题及时劝阻或举报,齐心巩固河湖管理保护成效和河湖水域岸线整治成果,着力建设维护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监督举报电话:0459-2799361  0459-2799887

  红岗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