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庆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招聘岗位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截至2023年3月30日9:00,对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或相应缩减招聘人数(附件2)。原报考岗位被取消人员,可在2023年3月31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1. 大庆市红岗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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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庆市红岗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缩减招聘人数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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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cf9b0b57f9e2c41a33104871608b4c.xls (21.00 KB) |
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