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8/04 3.4k 阅读 121 点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4日至11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3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全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督查整改进度,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基本完成整改0个,长期坚持0个,未完成整改0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市场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理论学习形式单一、记录不规范。一是2023年度支部委员会学习8次,党员大会学习6次共计学习14次,学习内容在会上仅宣读传达,缺少理论研讨。二是2023年党支部计划开展12次主题实践活动,只记录了9次,有的记录过于简单,2月份活动记录仅26个字。三是没有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学习多在党组会上进行,没有单独设立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代替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创新学习方式,增强理论研讨深度,鼓励党员针对学习内容深入思考、积极讨论,促进共同进步。二是规范学习记录,对每次学习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学习主题和学习成果等都进行详细记录。三是制定完整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单独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并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细致记录每次学习的具体情况,确保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活动有序进行。

  2.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够。一是销售环节过期食品屡禁不绝。对辖区部分超市、农村食杂店检查频度不够,造成过期食品未及时下架。辖区食品安全投诉数量较多,2024年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受理37条,全国“12315”平台群众反映食品问题39条。二是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安全监管不到位。对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配备不足,重点部位检查频次低,出现小作坊、社区集市不规范经营现象。2024年8月红岗区监委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辖区某食品加工厂存在牌匾标识缺失、厂区杂乱、作业消毒方式不规范等食品安全问题。三是对餐饮企业网络平台经营行为规范力度不够。越来越多的餐饮企业加入网络订餐平台,对加入网络订餐平台的商户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商户超范围经营和执照过期经营现象。2024年7月在收到投诉举报人举报后,才发现辖区商户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无冷食类食品销售项目,但仍在网络平台售卖凉菜的情况,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违规行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大监管频次,重点整治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无标签标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定期检查库存食品。二是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查指导频次,针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等重点企业,严格把关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贮存及交付控制等重点环节。三是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环节管控。严格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对超范围经营和公示执照过期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餐饮服务经营者线上线下同质同标。

  3.对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管理不到位。一是2024年8月,在开展“三边”百日行动工作中,市督导组检查出红岗区某医疗机构麻醉药品随货通行单验收未双人签字;某医疗机构的诊断试剂冷链运输低温记录不规范,冷链送货单和医疗机构验收单未签字。二是对药品销售监管不到位。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并未进行公示,依然销售处方药的情况;有的药店药品阴凉柜未启用,存在药品安全隐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药品随货通行单、冷链送货单和医疗机构验收单进行细致检查,保证签收程序合规履行,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做好诊断试剂冷链运输低温记录。二是强化药店日常监管,对执业药师不在岗且未进行公示、药品阴凉柜未启用等违规问题细致排查,发现后及时督促整改。

  4.辖区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有短板。一是对辖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够。辖区内个别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不高,为节约成本,有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未配置视频监控设施和备用电源,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履带式起重机存在管理盲区。辖区监管的轮式起重机384台,履带式起重机12台,在野外作业覆盖面较广,巡查人员检查不到位,容易出现安全隐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检查力度,对未配置视频监控设施和备用电源的电梯进行督促整改,全面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安全隐患。二是加大对油田企业等涉及野外作业的单位的安全警示教育力度,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加强对工程车辆停车场地的巡查,杜绝无手续履带式起重机进入作业区作业。同时利用市场监督管理所与属地街道联动,扩大线索来源,确保覆盖无死角。

  5.价格秩序和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管理和优化。一是对商业主体明码标价监督不到位。全国“12315”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3起投诉,市民反映在红岗区某歌厅,消费1小时收费900元,要求商家提供明码标价及收费明细;市民反映在红岗区某面店消费240元,店铺没有明码标价,引发消费纠纷,影响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体验。二是企业档案查询不便利。群众反映,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不便利,程序复杂,档案室和政务服务中心距离较远,不方便查档。群众需要在张铁匠和服务大厅之间往返办理业务,影响手续办结效率,办事流程和网络互通需要进一步优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本辖区内市场、商超等市场主体学习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迅速处理,督促有关市场主体迅速整改。二是完善《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查询管理制度》,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档案查询工作效率。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扎实

  6.“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一把手”落实民主决策不到位。2022年党组会议记录有7次涉及大额支出,均未体现民主决策过程和末位表态制度。2023年党组会议记录有9次涉及决策事项和大额支出,其中7次未充分体现民主决策过程和末位表态制度。二是领导班子未带头研究开展移动检测业务。该单位于2019年7月购置价值75万元的食品检测车1辆,该车利用率较低,2022年以来仅使用6次,2024年未开展移动检测业务,没有发挥其灵活检测的功能,导致专业化检测车辆及检测设备闲置。三是“一把手”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缺位。没有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执法办案、业务理论知识培训。2023年仅组织过2次业务培训,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有待提升。例如2024年监管所移交化妆品案件4起,全部是在业务科室指导下完成,监管所业务人员不能独立完成取证移交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一把手”在涉及决策事项和大额支出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建立《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检车管理使用规定》,切实保障食品快检车发挥作用,满足食品监管工作需要。三是“一把手”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业务理论知识培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7.党组会议“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不到位。大额支出没有党组会讨论通过。2021年9月,付检测费58,900元;2022年3月付检测费19,800元;2022年12月付检测费58,700元,上述大额支出均无本单位党组会讨论通过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制度》,大额支出需由党组会讨论通过。同时规范进行会议记录,将党组成员讨论研究、意见交流的过程和结果记录完全。

  8.深入基层调研不扎实,没有形成调研成果。2023年班子成员带领的三个调研组,没有按照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调研活动实施方案形成调研报告。单位撰写的《走基层、解难题、访对策、提质量》调研报告没有展开深入分析,对策建议简单,没有体现调研成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能力作风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逐项开展相关工作并形成严谨细致的工作成果,深入开展基层调研活动,并对调研情况深入分析,对调研发现的难题通过会议研讨形式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可行性实施方案。

  9.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一是车辆资产账实不符。该单位固定资产账上共有9台公务用车,但实际使用车辆为11台,存在两台账外车辆(分别为黑EH9501和黑EGZ333),账外车辆没有划拨或者调用手续。二是日常用车登记、维修审批不规范。该单位配备10台执法执勤车辆,日常用车登记单填写不规范,缺少用车审批环节。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使用,只有登记台账,并没有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与两车原使用单位沟通了解两车固定资产情况,并与财政局沟通,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及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要求,及时将两辆账外车辆纳入固定资产。下一步将加大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保证我局实际固定资产与账面相符。二是完善《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才可对公务用车进行加油、维修、使用。

  (三)反馈问题: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10.党建主体责任未压实。查阅2023年党组会议记录和支部会议记录,党支部书记均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指导一年的党建工作思路不明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对一年的党建工作思路进行明确指导。学习先进典型,增强党支部书记的履职能力,开拓党建工作思路,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11.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问题整改督促不到位,没有有效地进行跟进、检查,没有及时了解被监督单位情况,导致提醒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巡察问题整改情况及日常工作情况,增加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我局情况的了解程度,使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巡察整改不彻底

  12.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未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在巡察整改期后未再研究整改工作,未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未充分利用整改成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切实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在巡察整改期后持续研究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充分利用整改成果。

  13.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6月对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经本轮巡察发现该局“围绕食品安全,存在流动小摊小贩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不彻底。过期食品、食品质量、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屡禁不绝,信访投诉依然每年高达60余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对食品摊贩的检查指导。定期对食品摊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票据凭证。针对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缺失、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同时,通过集中宣传、线上科普等方式,向消费者普及辨别过期食品的方式方法,公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消费者投诉途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9-2799308;邮政地址:大庆市红岗区张铁匠二街;电子邮箱hgqscjdglj@163.com。

                中共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5年8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