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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红岗生态环境局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8/04 1.8w 阅读 52 点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6日至11月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5年1月10日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56个具体问题,其中已完成整改55个,正在推进中1个。56个具体问题中涉及不宜公开事项10个,其余46个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上轮巡察未整改完成问题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轮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召开本轮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工作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听取相关责任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全面了解和掌握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研究部署下步整改工作。

  2.关于纪委监委派驻监督缺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与区纪委加强沟通,畅通纪委监委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的渠道,及时解决派驻监督缺位问题。

  3.关于组织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主动与区委组织部加强联系,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属地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确保组织部门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区委组织部定期对涉及党建和组织建设问题进行跟踪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

  4.关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等论述仅宣读传达,没有指导研究落实具体业务工作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员干部政治理论集中学习计划,进一步充实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二是组织参观属地教育基地和企业单位,通过实地参观获取直观的学习体验。三是处理好学用结合的关系,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等论述与“绿色龙江”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有机结合,找好工作着力点,提高工作质效。

  5.关于2021年和2022年度支部委员会学习4次,党员大会学习10次,共计学习14次。会上缺少理论研讨,没有发言记录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党员大会“第一议题”制度,集中开展理论学习,针对学习内容开展理论研讨,及时记录发言内容,做好研讨材料的归档留存工作。

  6.关于理论学习未入脑入心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全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补齐政治理论学习短板,全面提升党性素养。

  7.关于水体环境高水平保护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辖区45个入河排污口加强日常巡查,并适时开展专项巡查,深入推进安肇新河流域保护治理。二是压实双河长制网格化管理责任,重点巡查沿河环境、入河排污口、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支流干渠和城乡环境,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转办至属事属地部门并加以解决。三是依托全市排污口信息化管理平台,采用视频实时监控的方式,对排污口周边环境实施动态化监管。四是依法查处涉水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措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保障区域水环境质量。

  8.关于水体环境高水平保护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中央干渠、西排干在红岗辖区的分布点多面广的实际,督促各网格责任主体加强巡查队伍建设,强化“双河长”巡查频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辖区排水口、重点区域水体环境巡查全覆盖。二是利用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河段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隐蔽区域的水体环境污染问题。

  9.关于大气类污染监督排查防治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借助无人机等远程操控设备对偏远区域和难以到达的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二是建立多部门协同排查机制,加强与工信、城管、交通等部门协作,建立联合排查机制,共享相关信息和数据,找准大气污染源头。三是提升人员专业素养,积极参加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现场调查能力。四是开展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线上宣传、悬挂条幅等方式,向公众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监督,形成全社会共防共治大气污染的良好氛围。五是依法查处涉气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措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保障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10.关于推进燃煤设施淘汰改造工作迟缓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恒庆物业2台10蒸吨燃煤锅炉已于2024年9月完成物理隔断,不具备继续使用的条件,经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已完成淘汰。

  11.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一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转办、督办行业部门对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堆放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对杏树岗镇所辖村屯加强巡查频次,督促各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污的清运和利用,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2.关于对企业排污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时限,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二是加大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13.关于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结合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工作,确保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评估范围覆盖全面。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主管领导亲自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规范化环境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人员培训学习,提升专业素质,增强学习效果。四是督促整改到位,针对评估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持续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

  14.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下发工作提示函,与属地杏树岗镇政府进行积极对接,召开202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有效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杏树岗镇针对上述问题采取可操作性强、处理效果好的方式,进一步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

  15.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督促杏树岗镇对所属行政村建设的农村粪污集中收集设施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完善进场出场台账,加强巡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金坤养殖场(现名鹅得旺养殖场)加强管理,消除污染水体隐患。

  16.关于环境监控中心没有开展实验室业务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全市安排整合监测设备和监测项目,协调中直企业监测中心实验室,组织监控中心人员参与开展环境监测业务。二是对因设备陈旧、监测标准更新迭代、分述方式方法更新等原因无法开展的监测项目,采取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

  17.关于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环评审批工作中实行靠前服务、跟进指导、全程参与,做到政策传达到位、责任明确到人、指导帮扶高效、审批服务闭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关口前移”,实行“项目需要,环评报到”,提前与发改等部门对接招商引资项目情况,掌握重大项目环评需求,成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包保服务工作专班,为企业早日建设投产保驾护航。

  18.关于处理群众投诉问题解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对信访小区周边企业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查处超标排放及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19.关于“领导班子”研究环境检测业务缺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生态监控中心人员工作分工,统筹优化人员配置结构,协调中直企业监测中心实验室,组织监控中心人员参与开展环境监测业务。二是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适时补充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人员。

  20.关于能力作风建设不扎实,深入基层调研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制定2025年班子成员调研计划,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1.关于内控制度存在照搬照抄现象,政府采购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重新完善《红岗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的管理办法》,对采购程序、方法,额度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2.关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委托合同中监测费用体现不清晰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框架合同,建立委托监测业务清单台账,并严格执行。

  23.关于办公用品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指定专人对办公用品进行管理,制定《办公用品领用清单》,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和使用。

  24.关于财务基础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25.关于财务凭证号与明细账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执行《红岗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财务账务审核。

  26.关于原始凭证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补充原始单据,杜绝原始凭证不全的问题。

  27.关于支付检测费手续不全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支付检测费手续,杜绝支付检测费手续中无委托合同和相关文件等现象。

  28.关于环评专家抽取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环评专家抽取及管理,建立环评专家抽取制度。二是加强对环评专家的信息审核,环评专家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管理办法》、《红岗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专家抽取办法》进行抽取。

  2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一物一卡”管理模式,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资产实际情况逐一粘贴资产卡片,明确资产编号、名称、使用人等信息。二是制定借用资产备查台账,定期对借用资产备查台账进行核对和清理。

  30.关于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档案管理目录。二是建立档案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分类、保存、借阅和销毁等操作规程。三是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31.关于环境管理业务培训缺乏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有针对性的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相关部门开展的培训业务。二是制定我局业务培训计划,以轮训的方式,每名分管业务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准备培训提纲,按季度开展生态环境管理业务培训。

  32.关于2023年2月在支部委员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记录议题,未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及具体的工作措施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及具体的工作措施。

  33.关于未按要求签署廉政承诺书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签署《党风廉政建设岗位承诺书》。

  34.关于缺少党风廉政谈话提醒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区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党风廉政提醒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并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廉政提醒。二是及时开展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同志廉政谈话。

  35.关于党组会议“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对我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完善议事程序,使决策事项更加民主、科学。

  36.关于2022年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存在评功摆好只说好话,只谈工作不讲问题,有的以希望代替批评意见,有的批评意见浅表化,有的仅一句话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避免出现“评功摆好、只谈工作不讲问题、以希望代替批评意见、批评意见浅表化”等问题。

  37.2021至2023年度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对照材料有存在穿衣戴帽问题,有的对照材料查摆存在的问题仅一句话,缺少事例支撑;有的批评意见蜻蜓点水不深刻,画像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专人起草、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剖析深刻,材料由局主要领导进行把关、审核,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治病”的效果。

  38.关于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工作情况报告中,下步工作打算多数工作抄袭上一年内容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对组织生活会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审核,严禁抄袭以往材料内容。

  39.关于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有两名同志发言提纲查摆不深刻仅一句话,问题浮于表面缺少事例支撑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全体党员要以此为警示,认真撰写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尤其不能再发生“发言提纲查摆不深刻仅一句话,问题浮于表面缺少事例支撑”等问题。

  40.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优秀人数超过规定比例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机关工委民主评议党员优秀人选评定比例要求,按规定评选优秀党员数量。

  41.关于“2021年度无组织生活会记录和整改方案的问题。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记录不完整,缺少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区委组织部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不丢项不落项。

  42.关于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市生态环境局《请销假管理制度》规定,遵守履行请销假程序,认真填写考勤记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3.关于干渠附近有放牧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于干渠附近有放牧现象,我局没有管理职能和权限,但是对于污染水渠隐患问题,我局责成安肇新河治理专班对相关部门进行了提醒,加强对干渠附近村民放牧行为管理,杜绝污染水渠隐患发生。

  44.关于现场勘察笔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填写2021年7月13日XX新旧轮胎商店、2023年2月15日大庆红岗区XX洗浴中心、3月6日大庆市XX电力现场勘察笔录,检查(勘察)人、记录人按要求签字。

  45.关于执法服装申请报告与实际发放表不符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由于红岗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2021年共计在编在岗13人)统一着装的要求,红岗生态环境局9名工作人员执法制服经费由大庆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统一采购支付,另外红岗生态环境局4名工作人员所需执法制服的款项单独向红岗区政府申请购买。

二、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问题

  1.关于实施燃煤锅炉深度治理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协助企业申请超低排放改造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下步整改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定期调度,督促企业按时限要求完成改造任务。

、下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确保相关问题不再发生,全面提升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树立巡察整改工作“一盘棋”思想,对于1项未完成的整改问题,实行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集中攻坚的方式,挂图作战,明确整改措施,按时间节点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公示,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真正做到有效整改、彻底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59-2799365;电子邮箱:honggangqu200@163.com

  大庆市红岗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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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