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红岗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8/12 1.1w 阅读 370 点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6日至9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 年 1月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区统计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段时期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紧抓实、抓细抓好,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1月2日,区委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于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部认领,并逐条学习领会反馈意见,成立统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全体干部为小组成员,明确整改任务及时限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及责任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全局上下同频共振、各司其责,全力完成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二是强化统筹推进。2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开展对照检查,客观查摆自身问题,并剖析问题成因,提出解决对策。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进行不定期调度,分别听取各分管领导整改工作汇报,分析研判整改事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坚持巡察整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在推进整改落实过程中,注重从根源上剖析问题,注重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典型成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意见中四个方面31 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31个,全部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1、整改问题:学习主动性不强。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格。例如:2021-2023年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46次。(2)重点内容应学未学。未对2021年《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2024年国家及省级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学习,领悟上级统计监督工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和重大意义理解不深刻。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年初以来,局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6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在区委十届第55次常委会、区政府11届35次常务会议上,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治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工作有关法律及重要文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三是在红岗区2025年社区书记进修班上,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学习活动。

2、统筹推进统计工作有短板。主要表现在:(1)统计调查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普查工作人员对新的统计业务知识不能常学常新,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2)统计监督作用发挥不明。例如:2021-2022年统计执法空白,2023年开展执法3次,均为市级部门要求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不定期检查没有达到全覆盖。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5月份组织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限额以上住宿餐饮、有资质建筑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农业统计等领域的60余名企业统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提高了统计工作人员统计业务知识和能力,有效推动全区统计工作向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为加快推进统计电子台账建设、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认真落实大庆市统计局《2025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通知要求,在9月30日前高质量完成省市统计局下达的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四上”企业抽查数量不少于2024年执法检查企业数,统计执法案卷质量持续提升。三是加强我区统计系统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符合考试人员报名参加2024年统计执法证考试,已有1人通过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今年年初组织统计局长参加执法监督证考试,并已通过该考试,配齐统计局执法证、执法监督证工作人员队伍,切实提高我区统计法治水平。

3.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力度不足。主要表现在:(1)“以统辅政”作用发挥不明显。例如:2021年以来深入企业调研不积极,统计数据挖掘利用不够,未形成有价值的统计调研报告,不能为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决策提供强有力支撑。(2)服务企业不主动。例如:2021-2022年深入企业服务不够,对企业生产、运营情况等了解不全面,无法为企业提供科学的预测和建议。(3)法律宣传不全面。例如:2023年未按国家统计局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完成《红岗区规上工业企业调研报告》,历时两个月调研走访全区规上工业企业47户,通过摸清企业分布情况、效益情况、晋退规情况、行业情况、油田配套情况、研发项目情况,形成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认为红岗区工业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规上工业企业整体实力有所提升,逐步形成了石油装备制造、油田服务、天然气、电力等产业化发展格局,生物经济、新能源、新材料成为主要战新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大多为油田配套企业,油田依附性强。规上工业经济发展总体向好,但行业发展不均衡,呈现不同程度分化,油田服务行业发展迅猛,石油装备制造、天然气、电力行业发展面临压力。红岗区规上工业企业调研报告为区委、区政府领导了解我区规上工业企业经济发展情况提供了较好的决策作用。二是完成统计经济分析统计咨询服务工作。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加强与全市和其他县区的对比研究,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供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今年以来已提供季度经济运行分析1期,在区委常委会做经济专题汇报1次,答复统计政务信息咨询1次。三是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普法宣传。年前,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为契机,在街道、镇、开发区大力开展统计法宣传,悬挂宣传条幅60余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并且通过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组织会前学法,对领导干部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年初,依托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制知识宣传,加强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的学习了解,增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责任意识。年中,对全局干部开展统计法制知识业务大讲堂,并以《2024年全国统计法执法资格证考试真题》进行统计法制知识测试,增强全体干部遵法守法意识。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坚决,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4.“一把手”履职尽责有短板。主要表现在:(1)思想意识不强,区统计局党组未制定“三重一大”制度。例如:2022-2024年未按规定组织开展解放思想相关工作。(2)主体责任落的不实。例如:2021-2024年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3)提醒谈话不及时。例如:2022年未开展重点人和重点岗位提醒谈话工作。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中共红岗区统计局党组、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提升“一把手”党建履职能力。二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党建责任。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的建设,党组书记召开专题党建会议1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督促指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时向区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三是带头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研讨。2025年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集体研讨5次。四是带头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自觉廉洁从政,筑牢廉政防线,接受对“一把手”的监督。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纪检监督。及时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25年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开展廉洁提醒谈话2次,在端午节前对重要岗位重点工作人员进行节日廉洁谈话2次。

5.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主要表现在:(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例如:2024年工作计划大篇幅从网上摘抄,2023-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管领导发言内容基本一致,2021-2022年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权力清单管理制度。(2)廉政风险防控不精准。例如:2021-2024年岗位廉政风险点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均未更新,主动排查风险点和健全防控管理制度意识不强。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对照《条例》规定,逐条检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动态更新查摆问题清单,有力推动违规吃喝查摆问题整治整改。2025年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通过“勤学习强能力、重调研善谋划、优作风重实干、抓落实提质效”4方面重点工作任务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通过开展“统计业务大讲堂”,提升统计专业能力提升。通过开展《红岗区规上工业企业调研报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提升重调研善谋划工作能力。通过扎实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提升优作风重实干领衔攻坚克难能力。通过深化“三治一创”工作,整治整改“低粗差”问题清单台账,提升抓落实提质效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局党组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健全完善廉政档案,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防线。三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定《2025年度中共红岗区统计局党组、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参加党务干部培训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积极培养年轻干部,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打造专业化、高素质、全能型统计队伍,为统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6.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不细。主要表现在:(1)基础工作不扎实。例如:2021年2月跨年度核销2020年1月公务出行费136元;2021年12月核销市拨规下工业调查及限下批零住餐调查费用0.47万元均未附文件依据;2022年12月支付2022年千分之五人口抽样胸卡、宣传单 282元,发票未盖章。(2)合同签订有漏洞。例如:2022年12月采购人口抽样调查宣传用品0.21万元、2023年9月采购经普办办公设备1.14万元和2024年5月采购经济普查普查员手册0.43万元政府采购合同均无双方签字盖章。(3)超限额使用现金。例如:2021年6月现金支付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劳务费10人2万元,且未附劳务合同。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大庆市红岗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流程,杜绝财务违规问题发生。二是对财务巡察问题认真整改。对“2021年2月跨年度核销2020年1月公务出行费136元”问题属于报销人员核销时间填写有误,目前已由报销人员书写情况说明更正。对“2021年12月核销市拨规下工业调查及限下批零住餐调查费用0.47万元均未附文件依据”问题属于市统计局下发专项费用时未附加文件,目前已重新获得市统计局下发该笔费用的相关请示文件。对“2022年12月支付2022年千分之五人口抽样胸卡、宣传单 282元,发票未盖章”问题属于商家开发票漏盖公章,现已重新补盖公章。对“2022年12月采购人口抽样调查宣传用品0.21万元、2023年9月采购经普办办公设备1.14万元和2024年5月采购经济普查普查员手册0.43万元政府采购合同均无双方签字盖章”问题属于打印电子合同时,打印格式设置问题未及时打印出带公章合同,现已重新打印出带公章合同。对“2021年6月现金支付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劳务费10人2万元,且未附劳务合同”问题属于财务管理漏洞,现已完善财务制度,严控现金支付,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组织财务人员系统学习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

7.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主要表现在:(1)违规核销交通费。例如:2021年8月多核销1人林甸县公务出行费180元,该问题已立行立改。(2)形式主义仍有发生。例如:2021年个别人员警示教育心得存在网络抄袭现象,2023年4月10日能力作风学习记录与4月25日“业务大讲堂”活动总结所附照片完全一致。(3)工作不严谨。例如:2021-2022年班子会议记录丢失,2022年11月以来党组决议事项均未形成党组会议纪要,2024年1月错误使用岗统呈〔2024〕1号印发党组红头文件。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能力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红岗区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2025年实施方案》,持之以恒深化能力作风建设,通过采取“清单管理”模式,制定《红岗区统计局2025年能力作风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找准能力作风建设与统计工作主责主业结合点,针对“能力作风学习记录与4月25日“业务大讲堂”活动总结所附照片完全一致等”形式主义,列入到“抓落实提质效”能力作风建设工作任务内容,认真研究谋划、细化推进举措、明确牵头领导,确保形式主义整改等能力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是完善财务制度建设。出台了《大庆市红岗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通过制度规定“单位人员出差以及公务出行报销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差旅费实现公务卡报销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跨年核销”,避免核销制度“缺位”和“越位”,确保公务出差统一标准核销,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三是建立《2025年红岗区统计局会议制度》。认真落实统计局会议制度做好会议记录。局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由办公室秘书如实记录,会议记录整理完成后,报局长阅批,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局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的原始记录应在保密柜妥善保存。局务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起草,按程序报局长签发。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印发的文件,原则上须在会议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印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布。

(三)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8.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主要表现在:(1)会议召开不规范。例如:2023-2024年党组会议列席不规范 27次。(2)“三会一课”表面化。例如:2023年3月24日和2023年6月5日党课讲稿存在网络抄袭现象。(3)党费收缴不足额。例如:2022年事业编制人员党费少收缴708元。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并落实《中共红岗区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2025年统计局党组会议严格按照《党组工作规则》施行。党组会议召开时间按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具体召开时间由党组书记确定。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领导班子列席。通过认真落实《党组工作规则》,提高了区统计局党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落实。二是制定并落实《中共红岗区统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工作任务分解》,严格落实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统计局最新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推动学习贯彻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三是落实党费收缴文件要求足额收缴党员党费。2025年认真落实《大庆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足额收缴党员党费。统计局党支部二季度共收缴党费党员8人,共收缴党费1086元。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主要表现在:(1)民主集中制执行打折扣。例如:2023年7月10日研究经普办组建专项经费使用、10月26日研究经普普查阶段宣传经费使用时,会议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未研究具体工作细节,讨论走过场,会议记录过于简单。(2)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例如:2021-2022年民主生活会和2021年组织生活会材料不全,2021年组织生活会、2021-2022年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过于简单,2021-2023年组织生活会无相互批评环节,2021年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个人发言提纲和班子发言提纲高度雷同。(3)民主评议党员不合规。例如:2023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中所有党员均评为优秀。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并落实党组工作规则。2025年制定《中共红岗区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年度预算安排事项必须经过党组讨论和决定。党组会议由党组秘书如实记录,会议记录整理完成后,由党组成员审阅签字后报党组书记阅批,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通过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提升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肃开展2024年民主生活会。出台《红岗区统计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做到广泛征求意见,对班子和领导干部征求到的意见,实事求是梳理,原汁原味反馈。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实在在效果,防止走过场、搞应付。三是严肃开展2024年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开展2024年组织生活会。通过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研讨。通过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7个方面进行了党支部问题查摆,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分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肃开展党支部班子评议,党员民主测评,制定党员优秀率、良好率、合格率。

(四)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

10.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主要表现在:(1)重视程度不够,对巡察工作概念模糊,工作不细致。例如:巡察整改措施中《关于对区委第八轮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巡察整改工作部署的会议纪要》,两处“巡察”写为“巡查”,且同时出现了“巡视”“巡察”字样。(2)巡察整改不彻底。例如:经核实,“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工作缺乏主动性、大局观”两个问题本轮巡察仍然存在。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成立巡察整改自查自纠工作领导专班。深刻认识巡察整改自查自纠工作的重大意义,2025年已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牵头,副局长具体负责,各专业部门协调配合的巡察整改自查自纠工作专班,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开展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自查自纠活动,要求各专业、各科室自查自纠是否存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长效机制建设滞后,仅通过修改文件编造报告应付检查未触及实质的纸面整改,刻意回避重点难点问题的选择性整改等问题,坚持把巡察整改自查自纠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巡察整改自查自纠任务。三是建立权责统一的巡察整改自查自纠工作责任制,逐条细化自查自纠查出的问题,建立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台账,明确问题、责任、措施、时限四个清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紧抓不放,确保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9-2799153;邮政地址: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304室统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honggangqu051@163.com。

  中共大庆市红岗区统计局党组

  2025年8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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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