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大庆市红岗区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3/16 5.8k 阅读 481 点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7日至4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红岗区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0日,区委巡察组向红岗区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红岗区信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看作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信访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契机。2025年7月16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巡察整改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强化跟踪问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注重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新动力。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零距离”“无障碍”态度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一是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三是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逐一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截至1月9日,巡察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5个问题不宜公开)均已整改完成,制定的整改措施42个已全部落实到位;巡察整改期间未收到移交信访案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差距,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够。

  (1)重要思想重要指示精神应学未学。2020年以来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理解不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理论武装头脑,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深入学习领悟党的创新理论。2025年6月30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25年10月13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针对东北地区以及我省我市所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9・26”贺信中的精神内涵。2025年12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参加“龙江大讲堂”线上培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

  (2)“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规范。2020年至2024年共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57次,有37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累计召开党组会20次,班子扩大会14次,党员大会7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3)学习本系统的行政法规有欠缺。2022年以来未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黑龙江省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试行)》《黑龙江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和《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办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业务大讲堂”6次,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信访系统行政法规,切实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2.发挥信联办牵头抓总作用不突出。

  (4)综合协调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信访疑难案件,组建信联办事项研判组,对涉及部门多、确责难的信访事项进行讨论研判,形成初步意见,必要时组织涉及部门进行共同研判分析,理清各部门职责权限,督促有权处理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信联办牵头抓总的作用。针对2020年至2022年信联会会议记录缺失问题,因人员岗位调动,无法对具体负责人追究责任。目前,已规范化管理信联会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记录,2025年度召开的信联会均形成会议记录。

  (5)信访情况通报不及时。2023年度制定信访月报3期,2024年度仅制定1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定期开展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每4个月通报1次我区信访工作情况,查摆工作中存在不足的,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建议。2025年共制定信访通报3期。“央巡”敏感期内制作信访周报6期,呈报各区领导,以便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做好预判。

  3.“治重化积”质效不佳。

  (6)对历史遗留疑难案件的化解招法不多,投入精力不足,对群众释法说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红岗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工作方案》,落实四包一责任,着力推进历史遗留疑难案件的化解,减少重复访发生。同时践行“枫桥经验”,利用好预警信息推送,做到早知道早处理早稳控,强化与公安、网信、属地信息共享,全年累计下发警示函5件、稳控函127件,动态筛查市级推送重点人员购票信息4000余人次,收到上级推送涉稳动态14期,涉及我区22人,均已第一时间协调属事属地单位做好稳控工作,未发生进京到省越级访和群体访,竭尽全力将信访人吸附在我区,有效减少进京到省越级访发生。2025年度化解率82%,进京越级访25人次,进京访倒流率34.78%。

  4.管理工作有漏洞。

  (7)信访档案管理松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设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购买保密柜,配齐保密电脑等基础设备,对信访卷宗整理归纳分类,统一保存。针对重要案件卷宗,及时在网络系统平台备份数据。

  (8)接访台账记录不认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化开展接访接待登记工作,认真细致做好台账记录,2025年区委第四巡察组进驻以来共接待信访人34件次63人次。

  5.对基层信访工作缺乏有效指导。

  (9)培训力度不够。各部门“一把手”和信访业务人员培训少,2020年至2024年开展培训仅2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分级分层分类的原则,切实提高培训质效。2025年5月13日,特邀省投诉监督处处长刘佰春同志作专题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剖析,系统讲解最新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评查要求,全区信访业务人员60余人参训。2025年6月26日,我单位业务骨干、信访调处中心主任赵家星针对黑龙江省信访信息系统操作流程进行培训,全区信访业务人员50余人参训。同时2025年5月至7月期间,参加省信访局远程线上培训14次,多轮次、全方位开展的培训解决了信访工作人员“不会干”的问题,有效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水平。2025年8月份深入镇、街道基层一线,针对信访不规范案件问题进行点对点培训。2025年9月8日至12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线上集中参加国家信访局业务培训。

  (10)案件审核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信访事项办理先预审后操作的原则,监督案件办理全过程,提高案件办理质量,2025年8月份以来未出现不规范案件情况。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不到位,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持得不够好

  6.“一把手”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11)“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得不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自巡察整改以来,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好“末位表态”制度,20次党组会议中均执行该制度。

  (1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透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自巡察整改以来,凡属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例如北京驻京工作人员租房、日常采购等涉及财务事项均上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留存。

  7.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

  (13)重视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7月、12月召开党员大会2次,邀请纪委同志列席参加,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5年4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2025年12月25日党组书记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汇报。

  (14)部署推进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狠抓部署推进,制定《红岗区信访局廉政风险点及措施(2025年度)》等4项制度,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排查出廉政风险点7个,建立相关管控措施9条,用制度规范行为,设意见箱接受群众、上级、派驻组监督。因人员岗位调动,无法追究2022年度、2023年度与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现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人员,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工作方案》等材料雷同情况再次发生。

  (15)开展廉政谈话有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执行廉政谈话提醒“季”制度,按照“一把手”与科级干部谈,科级干部与分管干事谈,层层开展谈心谈话4次,30人次,切实筑牢廉洁防线。

  (16)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4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制定《红岗区信访局廉政风险点及措施(2025年度)》等4项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警示教育培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党员干部时刻提醒自己,按规章制度和规定程序办事。2025年7月、12月召开党员大会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5年12月25日党组书记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执行廉政谈话提醒“季”制度,按照“一把手”与科级干部谈,科级干部与分管干事谈,层层开展谈心谈话4次,30人次,切实筑牢廉洁防线。

  8.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乏力。

  (17)核销手续不健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健全核销手续流程,对不健全的核销单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对信息完整性,补充财务主管和经办人签字。

  (18)租车协议内容不完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8月13日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信访值班期间租用社会车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属事属地管理自行劝返,我单位不再租用社会车辆。

  9.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不够牢。

  (19)核销差旅费原始凭证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差旅报销闭环管理,认真对2023年2月20日差旅费报销凭证进行全面梳理,将详细记录出差人员各项费用的支出明细打印存档,通过联系知情人及时将缺失票据的情况说明补充完成。

  (20)超标准核销住宿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8月13日、12月16日组织党组会议2次,学习《红岗区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红岗区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版),充分学习住宿费用报销业务知识,强化住宿费用报销审核,实现全流程监管,防止以后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10.“一把手”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21)照搬照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围绕2025年全区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勤学习强能力、重调研善谋划、优作风重实干、抓落实提质效”4方面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推行“清单管理”模式,查摆的4个能力作风重点问题销号清零,“关于基层信访工作存在困难及建议”的调研课题成果丰硕,“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攻坚项目落地见效。

  (22)落实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聚焦干部能力提升,高标准开展“业务大讲堂”12次、“谋发展议良策”专题研讨3次,班子成员讲党课2次等活动,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反馈问题:党建工作抓得不实,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得不好

  11.班子发挥头雁效应不够好。

  (23)工作思维固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政治根基,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头雁效应”。对表上级法治化工作要求标准,综合分析研判,细化工作举措,逐项制定改进办法,目前信访工作法治化考核暂列全市第1位,全省第11位。

  (24)政治生态建设较为薄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赵家星同志被评为区级优秀共产党员,同时吸纳2名积极分子,转正1名党员。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单位职能职责,围绕党的建设工作、常规工作、重点(创新)工作、创优工作4个方面,确定全年工作思路12条,突出党建引领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氛围。

  12.党建工作有弱化现象。

  (25)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8月11日,围绕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召开信访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学习研讨,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杨德勇同志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审核,杜绝材料敷衍了事、雷同情况发生。会上班子成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局党组按照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提升信访稳定工作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繁荣和谐稳定。

  (26)组织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肃会议流程及责任人,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明确批评标准,要求必须触及思想根源,禁止以建议代替批评,加强会前培训,领导带头示范,树立榜样,确保批评到位。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由于张秀丽同志已退休,田玉国同志已调任其他岗位,无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对姚远同志进行口头批评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党员干部起到警醒作用。

  (四)反馈问题: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显著

  13.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缺失。

  (27)落实整改任务分工不及时。2023年以来班子人员调整2人次,党支部未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巡察整改责任分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2025年7月16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做好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

  (28)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8月11日,围绕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召开信访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撰写,会前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班子扩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暨第十期全国巡视干部培训班开班讲话精神等内容;按照“四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领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等重点内容,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照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等4个方面37个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党组书记杨德勇同志对发言提纲进行把关审核,确保材料质量。会上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细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将整改任务具体到事、具体到人,倒排时间表,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不涉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29)持续抓整改韧劲不足。2021年召开3次巡察整改推进会后,再无后续落实措施,未定期分析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未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未监督检查整改结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7月、11月召开党组会议2次,定期分析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巡察整改真改实改,落实制度并长期坚持。

  (30)整改档案材料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责任落实,指派专人负责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相关材料及时整理留存。

  14.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有差距。

  (31)区纪委派驻监督组的靶向监督还不够,监督精准性、针对性不强,在政策落实和日常监督上力度不足。区委组织部执行整改监督刚性不够,缺乏有效的动态跟踪,沟通协调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区纪委通过联合分析区信访局的岗位职责与业务流程,双方对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回复、复查复核以及内部人、财、物管理等环节进行了逐一梳理。经过深入研讨和评估,共识别出具有现实可能性和危害性的廉政风险点7个。根据风险发生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对风险等级进行了科学评定,其中中级风险点4个,高级风险点3个。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特别是高级风险点,双方共同研究制定了《区信访局重点监督事项清单》,旨在明确监督靶向,实施精准监督。清单主要涵盖以下方面,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群众反映突出领域问题处置监督、关键业务流程与制度执行监督、内部管理与作风建设监督。针对前期梳理的风险点,特别是与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密切相关的环节,制定以下精准监督措施,包括 对“流程规范”的精准监督、 对“办理时限”的精准监督,不仅关注程序上的“按时”,更监督实质上的“办结”质量。信访局2025年以来上级机关接待48件次53人次,本级机关接待34件次63人次,无一超期。信访局建立“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台账”与“问题整改台账”,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依据台账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的“对账式”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灵活运用多种对账方式,既查台账形式,更核工作实绩,防止形式主义。实现监督常态化,打破“有事才去、无事不登”的惯例,通过不定频次的现场办公,使监督成为常态,形成持续震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办公,通过列席党组织会、查阅原始凭证、随机访谈等方式,运用多种现场监督手段,穿透表面现象,发现潜在风险和深层次问题。

  区委组织部把被巡察单位巡视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要求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深刻剖析整改短板、查摆问题根源,确保整改有成效。强化整改工作上下联动,系统梳理下级单位整改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针对共性问题梳理指导意见,为基层靶向施策、精准整改提供清晰遵循,推动同类问题一体整改、全面根治。

  15.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不彻底。

  (32)上轮巡察反馈的“报销信访补助程序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为切实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全年参加财务业务相关培训2次。规范财务工作程序,2025年全年出差人员收到补助费用相关凭证已入账。同时结合本行业财务工作的特点,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查找不足,杜绝反馈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来抓,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抓好后续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将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督查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检验整改成效,查漏补缺;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推进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并将其纳入日常管理考核范畴。注重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将整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持续完善理论学习、议事决策、财务管理、风险防控、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聚焦重点难点攻坚,确保整改全面彻底。对巡察指出的涉及深层次矛盾、需要持续发力的难点问题,如“治重化积”质效提升、基层信访工作精准指导、复杂风险防范化解等,将加大攻坚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整合资源力量,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所有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四)强化成果转化运用,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化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的具体实践,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以信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成果检验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9-5070989;邮政信箱163511;电子邮箱honggangqu038@163.com。

  红岗区信访局

  2026年3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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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