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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大庆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8/09/21 7.3k 阅读 481 点赞

  按照大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要求,现将《大庆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该办法的必要性
  政府质量奖是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是政府质量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是社会和企业追求卓越、实现经营绩效和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方法。
  政府质量奖的设立,既是对接和落实省政府对市(地)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细则要求的务实举措,也是我市深入推进实施质量强市、品牌强市战略的有力手段。
  实施政府质量奖可以充分体现政府关注质量、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态度与决心,我市设立政府质量奖,旨在表彰在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管理领域的质量领先、管理卓越、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具有广泛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和组织,以此引导企业不断改进质量,追求卓越绩效,弘扬优秀企业的质量管理理念,在全社会树立榜样,为我市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夯实质量工作基础。
  二、制定依据
  1、2012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提出“建立国家和地方质量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3、2017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要求“健全质量激励制度,完善国家质量奖励政策,继续开展国家质量奖评选表彰,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
  4、2017年11月,省质量、计量、标准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黑龙江省政府对各市(地)人民政府2016-2017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各市(地)政府建立健全质量奖励制度,以政府名义出台质量奖励制度并实施。
  5、2018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发〔2018〕2号),要求完善质量激励政策,继续做好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和宣传质量先进典型。
  三、制定过程
  1、研究起草《管理办法》。借鉴《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内容,研究起草编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完成后,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向14家相关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根据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起草形成了《管理办法》(讨论稿)。
  3、通过合法性审查。按规定将《管理办法》提交并通过了市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核。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八章37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奖项评定宗旨、申报原则、奖项设置等;
  第二章明确政府质量奖评选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明确了政府质量奖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方法;
  第四章明确政府质量奖的评审程序;
  第五章明确政府质量奖评选过程产生异议的受理途径、异议提出的具体要求、异议处理程序等;
  第六章明确获奖企业由大庆市政府进行表彰、发放奖金、经费来源、奖金的使用要求;
  第七章明确了对评选企业、评审机构、评审人员、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的纪律要求及企业获奖后的监督管理;
  第八章为施行日期。
  五、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件链接: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64/201809/c05_7519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