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大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社部门15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各县区并授权高新区的决定》(庆政规〔2018〕20号),决定将市人社部门15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各县区并授权高新区行使。
本次下放的行政权力均为行政处罚,是市人社部门根据上级关于减少执法层级、市区推行一级执法和属地化管理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征得各县区政府和高新区同意承接的意见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的。权力下放后,市人社部门做好对下放权力事项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各县区、高新区与市人社部门搞好衔接,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下放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到位。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为推动大庆转型发展全面振兴和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提供动力。
解读单位: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xxgkyfzwj/201812/c05_751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