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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问答解读】《大庆市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1/01/15 8.1k 阅读 461 点赞

一、出台《大庆市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目前,我市低保、特困、低收入审核确认权限以及急难型救助对象和小额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确认资金发放权限集中在县级民政部门,困难群众申请救助需要经过乡镇(街道)受理、初审、县级民政部门复审、确认环节,存在办理时间长、环节多的问题。由于最终审核确认权限在县级民政部门,部分乡镇(街道)存在不认真审核甚至是走过场的情况,而县级民政部门由于管理面广,日常审批业务繁多,存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情况。

2019年以来,北京市、广东省、山东省、青海省等省、市已经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办、国办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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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放管服”改革试点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的核心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简称低保)、特困人员(简称特困)、低收入对象(简称低收入)审核确认以及急难型和小额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确认、资金发放权限规范有序下放到乡镇(街道),扩大乡镇(街道)管理服务权限,从而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

三、“放管服”改革试点工作的任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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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xxgkyfzwj/202101/c05_8221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