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大庆市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保证气象灾害发生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应对,今年我市修订了《大庆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修订该预案的必要性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事件频发重发,气象灾害带来的影响和损失越来越大,气象灾害已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约了经济转型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同时,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市2012年印发的《大庆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亟待修订完善。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
三、主要内容
(一)各部分主要内容
《大庆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讨论稿)共十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第二部分是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部分是监测预警。明确了气象监测预警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第四部分是应急处置。明确了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及气象灾害类别,启动应急响应。第五部分是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第六部分是恢复与重建。第七部分是应急保障。第八部分是奖励与责任。第九部分是预案的管理。明确了对应急预案实行动态优化和规范化管理等内容。第十部分是附则,对5种气象灾害做了名词术语解释。最后的附件是《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地市级应结合该标准,经综合研判启动应急响应。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修改了相关部门的名称和职责;二是增加了“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和“奖励与责任”;三是对灾种做了整合,由9种调整为5种。
原文地址:http://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65/202110/c05_753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