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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大庆市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05/05 5.0k 阅读 190 点赞

一、《工作方案》出台背景

2022年10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批复大庆市为全国第二批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试点城市。通过学习先进地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大庆市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以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目标,以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突出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绿色建材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实现建材推进我市建筑业工业和建筑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和绿色城市建设,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先行先试、稳步推进。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3.坚持协调统筹、合力推进。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初步建立推广绿色建材政策支撑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建成一批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绿色城市发展建设。

(四)纳入政策实施的项目范围

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工作要求,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鼓励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绿色建材,引导新建、改建农村住房采用绿色建材。

(五)建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机制。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引导有意向从事绿色建材认证的机构积极申请成为认证机构,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强对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六)发布绿色建材产品信息。鼓励绿色建材产品进行认证,加强准入监管,分批次动态发布通过认证、评价的第三方检测的绿色建材产品信息。

(七)设置绿色建材产品数据库。市住建局以发布的绿色建材产品信息为基础,向社会公开征集绿色建材产品,设置绿色建材产品数据库。

(八)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市工信局建立绿色建材产品名录,根据我市特点和市场需求,加强与下游用户的衔接,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推动绿色建材行业加快发展。

(九)实施绿色建材集中采购。市财政局根据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实际需求和绿色建材供应商生产实际,研究确定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用类建材种类并制定批量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十)选定试点工程项目。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选定试点项目。

(十一)落实政府采购绿色建材政策要求。试点项目必须全面落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和《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要求,按照《需求标准》,落实政府采购绿色建材政策要求。项目立项阶段,要将《需求标准》有关要求嵌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设计阶段,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照《需求标准》等规范要求进行项目设计;招标采购阶段,要将《需求标准》有关要求作为工程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一级合同文本的实质性要求,要求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并采购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绿色建材;施工阶段,采购人应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指定专职人员,明确其绿色建材采购及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职责,不具备条件的可聘用专业机构或人员,同时,强化施工现场监管,确保施工单位落实绿色建筑要求,使用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履约验收阶段,要根据《需求标准》制定相应的履约验收标准,并与现行验收程序有效融合,通过竣工验收后的项目应申请获得相应星级的绿色建筑标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

(十二)打造绿色建材采购电子化平台。市财政局建立政府采购绿色建材平台。市住建局、市工信委建立信息公开平台

(十三)强化试点项目全过程管理。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加强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对绿色建材使用、施工过程等进行管理,建设工程完工后,各试点项目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组织履约验收。建立绿色建材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将落实政府采购绿色建材要求纳入试点项目可研编制、立项审批等环节。

(十四)加强绿色金融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向试点项目甲方采购建材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围绕绿色建材优质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满足上下游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鼓励开展绿色保险支持绿色建材产品的应用实践,充分发挥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及增信作用。

(十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市财政局将试点项目工作等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相关财政激励政策及安排落实财政资金。研究制定大庆市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和引导扶持办法,对绿色建材应用项目分段金额奖补、扶持政策。

(十六)开展试点质量总结。探索建立绿色建材推广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巩固试点工作成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原文地址: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72/202305/c05_26247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