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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大庆嵩源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油库贮存项目)

2023/12/01 8.5k 阅读 424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6246007

通讯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2-3号政府办公大楼行政服务中心1楼B31号窗口

邮政编码:1637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大庆嵩源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油库贮存项目

建设地点:大庆市龙凤区凤一路28-1号

建设单位:大庆嵩源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省国环久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在厂区内部施工建设,不新增厂外占地,总投资1309.4179万元,环保投资5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储罐喷淋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中,委托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房建公寓段大庆高铁车间定期采用污水罐车抽排至大庆东站城市污水管网的泄水点,后经管网排入大庆市东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噪声:加强噪声治理措施,设备安装减震垫减震降噪、距离衰减,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气: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处理装置+5m高排气筒处理后,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中表 1 和“5.3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储罐清洗油泥、隔油池污泥、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收集后拉运至大庆龙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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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