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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6246007 通讯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2-3号政府办公大楼行政服务中心1楼B31号窗口 邮编:1637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大庆龙凤区夫聚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向阳村赵家屯北侧凯德公司后侧距广干岗一公里处 建设单位 大庆市龙凤区夫聚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星鹏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在厂区内部施工建设,不新增厂外占地,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产生。 2、噪声:加强噪声治理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设备减振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执行标准。 3、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执行标准。 4、固废:燃烧产生的炉渣送至锅炉的粉煤灰暂存场,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粉煤灰暂存场一同处置。 |
政策通知公告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示
2023/12/04 2.0w 阅读 45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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