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龙庆钢构彩板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二期)位于大庆市龙凤区光明产业新城规划四号路南侧,规划七号街东侧。现结合企业实际生产需要,建设单位申请对未建部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的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3日。
若周边居民、法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建设存在不同意见,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自然资源局龙凤分局提出召开该项目听证会的申请,龙凤分局将按照申请内容,于20日内组织召开听证会。
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新街31号(大庆市自然资源局龙凤分局)
邮政编码:163000
联系电话:0459-8109535(申请听证、项目咨询)
电子邮箱:lfghfj@163.com
注意事项
1、提交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内容包括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地址以及代表该法人或组织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姓名、年龄、职务和详细联系方法。
2、参加听证会时需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及证人到场作证。
具体调整内容:
1、调整取消了原审批方案中科技楼、实验楼、门卫,其余(厂房1、厂房2)保持不变。

总平面图

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