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龙凤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公示

2024/12/12 6.4k 阅读 382 点赞

为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龙凤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设施名称:龙凤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

二、设施地址: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位于龙凤区的各乡镇和街道辖区内

三、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四、保护管理单位:大庆市龙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保护范围:

龙凤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分别位于龙凤区龙凤镇街道的辖区内,以每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用地勘测定界图东、南、西、北四个坐标点范围内为保护范围。

序号

烈士姓名

所属乡镇(街道)

坐 标

面积(㎡)

经度

纬度

1

王连发

龙凤镇

125.149743

46.497239

0.9

2

祝有于

黎明

街道

125.245442

46.677350

0.72

3

黄忠

黎明

街道

125.042549

46.496244

0.72

4

周树超

黎明

街道

125.219372

46.665721

0.72

六、保护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庆市龙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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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