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工作部署,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婚姻登记信息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需做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准备工作,完成电子档案规范化管理和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全国通办”业务需要当事人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详细、真实、准确作为支撑,且在日常生活中办理房产登记、公积金、遗产继承、户籍等事项时,均需与户籍信息一致的婚姻登记证书作为佐证材料。为确保您在办理日常事项时通畅顺利,龙凤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从即日起开展办理补领(办)婚姻登记工作。同时对婚姻登记历史数据中的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查缺补漏、去重纠错、补充完善。如您现持有婚姻登记证书与户籍信息不一致,特别是2012年以前使用15位身份证号登记的或当年在龙凤镇和街道办事处办理婚姻登记的且自愿补(领)办的居民朋友,双方当事人即可预约到龙凤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业务。温馨提示:补领(办)结婚证:需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红底2寸合影近期免冠照片3张。补领(办)离婚证:需当事人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红底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地址:龙政路2-3龙凤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459-6238622,办公QQ:3021077802。
大庆市龙凤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