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居民自治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组织好全区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黑办发〔2016〕26号)、《大庆市第五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区政府出台了《萨尔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萨尔图区第五届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庆萨政办规〔2016〕1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此次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候选人条件进行了明确。此次换届选举要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居民直选;二是要坚持差额选举;三是要坚持交叉任职;四是要坚持“四项承诺”;五是要坚持全程签字;六是要明确岗位报酬。
《通知》对此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候选人条件进行了明确:此次换届选举居委会候选人原则上在本居民区居住的选民中产生,不在本居民区居住,被选派到居委会工作的优秀人才,要鼓励其参加选举。本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候选人条件是:基本素质高,符合居委会工作的政治条件;工作能力强,能够胜任居委会工作;身体状况好,能够适应居委会工作。在候选人产生中,可根据工作需要,把握好5个方面:鼓励现任优秀社区工作者、大中专毕业生、选调生、复转军人、社会知名人士、社会组织负责人等,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居委会选举;对具有丰富居委会工作经验、能力素质突出的非户籍所在地优秀人才,经居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受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限制参选,但每个居委会不应超过2人;鼓励创新方式推选候选人,提倡对候选人年龄、学历和专业资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提倡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按照年龄要求,工作不满一届的不应提名为主任或副主任人选;提倡候选人的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提倡将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作为候选人条件的重要内容;提倡在条件成熟的居委会,采取选聘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委会“两委”成员,但不得超过“两委”成员总数的40%。
《通知》对此次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实施步骤进行细化,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动员阶段(2016年10月10日—10月20日),准备动员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行调查摸底;二是制定选举方案;三是组织业务培训;四是搞好民主评议;五是加强宣传动员。第二阶段为选举实施阶段(2016年10月21日—12月10日)。此阶段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环节:一是把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推选关;二是把好选民登记关;三是把好提名确定候选人关;四是把好选举投票关;五是把好计票唱票关。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1日—12月31日)。此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及时组织交接;二是完善组织机构;三是整章建制;四是归档立卷;五是搞好检查验收。
《通知》明确了此次换届选举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做好思想工作;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四是强化信息反馈;五是保证工作经费。
文件链接地址:https://www.saertu.gov.cn/saertu/zfxxgk202/201610/c05_1781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