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萨尔图区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制定依据及工作目标?
根据《大庆市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实施计划。
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庆水库、红旗渠萨尔图段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东二排干、中央排干断面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黎明河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水体。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极差比例保持稳定,城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二、萨尔图区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工作任务?
(一)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1.控制用水总量。强化用水监督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经发局、自然资源局萨尔图分局、区商务局参与)。严控地下水超采。组织开展全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机电井专项核查,配合市水务局开展地下水监测井及开采量调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经发局、区财政局、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参与)
2.提高用水效率。配合市水务局开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提高用水效率。(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经发局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到2020年底,力争全区电力、钢铁、纺织、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提升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区经发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对使用超过3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开展检漏、测漏排查和更新改造,逐步降低管网漏损率。到2020年底,辖区公共管网漏损应得到有效控制,漏损率大幅降低。全区管网漏损率控制在26.12%以内。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区城管局牵头,区经发局、农业农村局参与)
3.科学保护水资源。建立完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和纳污总量控制评价体系,全面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萨尔图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参与)
(二)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加强重点行业源头控制。进一步加大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氮肥、农药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严控“十小”行业反弹。(萨尔图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经发局参与)
2.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中区污水处理厂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和再生利用要求。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区城管局牵头,区经发局、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参与)。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围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大污水管网普查、改造、维护力度,着重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率得到有效提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区城管局牵头,区经发局、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参与)
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抓好畜禽粪污治理整体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对全区畜禽资源化利用工作“两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解决粪污出口难题,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萨尔图生态环境局配合)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完善农作物病虫监测体系,推行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科学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防灾减灾,减少农药浪费。力争到2020年底,全区化学农药使用量(商品量)比2019年减少3%,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2%,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5%,绿色防控措施处置率达到35%,全区新增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000亩。(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财政局、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参与)
防治水产养殖污染。2020年,大力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增加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品种,实现以渔仰藻、以渔净水、以鱼控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1.严格环境准入。加强水资源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2020年,完成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现状评价。(萨尔图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经发局、农业农村局参与)
2.推进循环发展。促进再生水利用。配合市城管局加快推进城区污水再生水设施建设。(区城管牵头,区经发局、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参与)
(四)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1.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每季度向社会公开用户水龙头水质安全状况。(卫生健康局牵头)
巩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强对大庆水库、东城水库和红旗渠水源地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项目、堆置垃圾废渣和从事畜禽养殖等可能污染水源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安全隐患。(萨尔图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参与)
2020年,全区计划改造供水管网约420公里,可有效减低管网漏损率。城市公共供水实现普及率达到100%。(区城管局牵头,区财政局参与)
2.防治地下水污染。加强对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或防渗池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对新建加油站要求企业直接采用双层罐或建设防渗池,防治地下水污染。(萨尔图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参与)
督促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进行封井回填。(自然资源局萨尔图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参与)
3.深化河湖排干水污染防治工作。东二排干、中央排干、黎明河三条断面及上游河湖水域治理,根据“萨尔图区水体达标方案”,按照职责分工,萨尔图生态环境局负责河湖排干排污口管理、水质监测及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的管理工作;区城管局对辖区河湖排干存在雨污混排和生活污水直排的排污口采取截流、并网、改造及深度治理等措施,有效杜绝生活污水直排;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河湖排干及周边环境卫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管,巩固河湖清“四乱”成果。确保2020年底前三条断面达标排放。
4.开展排污口核查。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逐一明确排污口性质、水量、水质等基本信息,开展排污口溯源工作,为下步推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萨尔图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参与)
5.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开展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自然资源局萨尔图分局牵头,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参与)
强化流域水土保持,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自然资源局萨尔图分局参与)
三、萨尔图区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制度措施?
(一)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继续实行“红黄牌”管理制度,对超标、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紧盯涉水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治污责任。同时,不断加大服务力度,协助、指导企业制定环境问题整改计划,督促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对环境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环境质量恶化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萨尔图生态环境局负责)
(二)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一是推进河长制和湖长制。按照大庆市总河湖长令要求,继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城管局、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参与)。二是核发排污许可证。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实现全区涉水企业排污许可证全覆盖。(萨尔图生态环境局负责)。三是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国控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萨尔图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严格目标任务考核。按照《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黑水防办〔2017〕2号)的要求,对标自查工作,开展终期考核。区各相关部门按上述规定要求编写自查报告,及时建立重点工作管理台账,每季度末将工作牵头和参与进展情况(包括推进工作采取措施、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报萨尔图生态环境局水污染防治办公室C240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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