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政策解读

【问答解读】《大庆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政策规定》政策解读

2022/11/25 1.1w 阅读 191 点赞
  一、为什么要出台《大庆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政策规定》?

  按照大庆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庆发〔2022〕8号)相关要求,由市政府制定我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具体标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切实提高全市托育服务水平,11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大庆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政策规定》,在全市施行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政策。

  二、补助对象有哪些?

  本政策补助对象为已在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的开展普惠托育服务的托育机构。

  三、补助标准是什么?

  普惠托育机构补助包括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建设补助标准为按照每个托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标准为按每生每年500元的标准(此标准结合实际适时调整)给予运营补助。人数以年度实际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为准。

  四、普惠托育机构在申请补助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托育机构申请建设补助、运营补助,需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申请运营补助还需提供本年度招收的婴幼儿名册、托育收费凭证、本年度财务报表。

  五、申请补助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补助对象于每年11月底前向所在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运营补助申请,在正式运营满一年后,向所在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建设补助申请。

  (二)确认。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确认。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告知申报机构并说明理由;对资料不全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其补充完善。

  (三)复核。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季度对享受补助的托育机构运营情况进行复核,对已停止运营的托育机构,不再补助。

  六、普惠托育补助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发放给托育机构,建设补助于确认后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发放,运营补助按年度发放,每年第一季度内将上一年度运营补助发放到托育机构。

  七、本政策规定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大庆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政策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地址:https://www.saertu.gov.cn/saertu/qitawenjianqt/202511/c05_39533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