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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问答解读】《大庆市育儿补贴政策规定》政策解读

2022/11/27 1.6k 阅读 84 点赞

  一、为什么要出台《大庆市育儿补贴政策规定》?

  为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市委、市政府于2022年11月7日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庆发〔2022〕8号),方案中明确规定,由市政府制定我市育儿补贴具体标准、办法。11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大庆市育儿补贴政策规定》,对符合《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给予育儿补贴。

  二、补贴对象都有哪些?

  夫妻双方或一方拥有大庆市户籍、在2021年10月29日后(含当日)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可享受育儿补贴。育儿补贴的计数原则:以夫妻双方本人生育子女存活数为计数原则,合法收养子女数、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均计入子女基数,双胞胎、多胞胎按人数计入子女基数。送养子女不计入子女基数。

  三、补贴标准是什么?

  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家庭,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依法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夫妻仅一方符合条件的,育儿补贴金额按一半计算;育儿补贴金最多可享受36个月。

  四、居民申请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生育所有子女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合法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离婚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生育所有子女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协议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诉讼离婚的提供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丧偶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生育所有子女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户口簿中未体现配偶死亡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原件。

  五、育儿补贴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进行申报,填写育儿补贴申请表,居(村)民委员会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报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初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查,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告知申报对象并说明理由。对资料不全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其补充完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查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三)确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初查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上报到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在当月底前完成确认。县(区)确认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四)复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12月份对本年度享受对象进行复核。夫妻双方户籍均迁出大庆市的,从次月起停发育儿补贴金;因子女死亡而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从次月起停发育儿补贴金。

  六、居民每年什么时间可领取育儿补贴?

  育儿补贴按年度发放,每年一季度前由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一卡通”业务流程,集中将上一年度应享受的育儿补贴通过“一卡通”平台一次性发放到享受对象社保卡。

  七、本政策规定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大庆市育儿补贴政策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地址:https://www.saertu.gov.cn/saertu/qitawenjianqt/202511/c05_39533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