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总河湖长令第5号《黑龙江省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及《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小微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黑河办字﹝2022﹞20号)要求,我区在现有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范围内,合理设立小微水体河湖长,全面建立小微水体区、街道、社区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确保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到位,现将动态调整后的萨尔图区小微水体河湖长名录予以公示。如有问题,可拨打萨尔图区小微水体监督举报电话:0459-6181512。
1-大庆市萨尔图区小微水体河湖长名录更新至2025.10.11(1)
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