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我县政府及其应急办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18年3月份肇州县卫计局草拟了《肇州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16年4月12日将《肇州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发给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物价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办、县红十字会16个单位征求预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