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肇州县杏山涝区骨干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经县政府决定,凡属该项目征地范围内的鱼池,需要限期征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用范围:
北大干排、生活支沟、生活一分支沟、丰乐支沟、牛营子一支沟、牛营子二支沟、西山支沟、西山支沟分支沟、陈家支沟、永胜支沟、前胜支沟、前胜一分支沟、二井支沟、昌五支沟、西大排干、双发支沟、六新支沟、圣水泉支沟、联合支沟、宋芳屯排干、永乐干沟、新祥支沟、后庙支沟、姜洪波排水干沟、苇塘排水干沟、五家支沟、苇塘一支沟和姜洪波截流沟治理工程范围内的所有鱼池。
二、征用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2024年3月13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止,上述范围内的鱼池所有人持承包合同、养殖许可证及所有相关手续到肇州县水产服务中心(肇州县政府2号综合办公楼504室,联系人:刘德军,联系电话:18346632111)进行登记审核备案。逾期未登记备案者将按无主鱼池处理。
特此公告
肇州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