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肇州县交通运输局启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的公示

2024/10/23 1.8w 阅读 454 点赞

  为推进科技化行政执法管理,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降低执法错案风险,解决违法行为相对人因行政违法案件程序规定造成一事多跑的流程,落实便民举措,实现行政执法公正、公开、透明化办案,经与县财政部门、县农商银行沟通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规定,决定使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目前已通过司法监督机关备案,现决定正式启用,公示如下:
  一、系统名称
  小程序名称为:《肇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小程序。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功能简介
  此系统采用与微信小程序搭建作为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登录使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手机操作即可制作公路巡查、行政检查等工作的线上记录,现场证据采集、现场信息收录、扫码查询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立案登记、制作执法文书、网络化执法流程审核。此小程序还作为向行政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送达法律文书的特定系统送达媒介,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查阅电子执法文书,并通过电子签名确认接收执法文书。开通电子支付系统,实现网上缴纳罚款以及接收电子罚款票据,支持下载打印功能,同时开通当事人网上申请行政复议通道,实现网络化执法办案、办公。
  四、责任声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此小程序的法律文书进行截图、录制、传播,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信息泄露或造成社会不良舆论的行为,我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采取电子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在此小程序中均采用电子手写板签名作为对法律文书的法定签收确认依据,电子签名完成即视为生效。使用本小程序制作法律文书时,执法人员签名处均为系统自动生成的执法人员姓名,与执法人员电子手写板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上由本小程序的使用单位承担执法效力责任及解释权。
  附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小程序二维码


  肇州县交通运输局
  2024 年10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