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育苗户:
为确保我县春季造林苗木质量,有效防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根据《黑龙江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县2025年春季苗木产地检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产地检疫苗木主要对象是县域内2025年春季造林苗木和城镇绿化苗木。
二、育苗户要在报检前自行对所育苗木进行自检,剪除育苗地的虫瘿、其他病虫害苗,达到无检疫性病虫害状态。
三、造林苗木在3月13日前报检,其他绿化苗木随报随检。报检时育苗户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乡镇(场)林业站报检,报检人需提供检疫苗木座落、本人身份证号,逾期责任自负。
四、未经产地检疫或产地检疫不合格的苗木,禁止出圃,不办理调运检疫手续。
五、各乡镇(场)、国有林场联系电话:肇州镇:15246180880;永乐镇:13214595788;丰乐镇:15246178881;二井镇:15164583888;兴城镇:18249652004;朝阳沟镇:13555552583;朝阳乡:13101594488;榆树乡:15765973555;托古乡:13555551860;永胜乡:13224597008;新福乡:13163551234;双发乡:13329478622;卫星种畜场:13734560506;乐园良种场:18003691111;国有林场:13936749366。
县林业和草原局咨询电话:15304699992。
肇州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