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肇州县关于开展春季苗木产地检疫的公告

2025/03/04 1.1w 阅读 307 点赞

    广大育苗户:
  为确保我县春季造林苗木质量,有效防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根据《黑龙江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县2025年春季苗木产地检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产地检疫苗木主要对象是县域内2025年春季造林苗木和城镇绿化苗木。
  二、育苗户要在报检前自行对所育苗木进行自检,剪除育苗地的虫瘿、其他病虫害苗,达到无检疫性病虫害状态。
  三、造林苗木在3月13日前报检,其他绿化苗木随报随检。报检时育苗户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乡镇(场)林业站报检,报检人需提供检疫苗木座落、本人身份证号,逾期责任自负。
  四、未经产地检疫或产地检疫不合格的苗木,禁止出圃,不办理调运检疫手续。
  五、各乡镇(场)、国有林场联系电话:肇州镇:15246180880;永乐镇:13214595788;丰乐镇:15246178881;二井镇:15164583888;兴城镇:18249652004;朝阳沟镇:13555552583;朝阳乡:13101594488;榆树乡:15765973555;托古乡:13555551860;永胜乡:13224597008;新福乡:13163551234;双发乡:13329478622;卫星种畜场:13734560506;乐园良种场:18003691111;国有林场:13936749366。
  县林业和草原局咨询电话:15304699992。


  肇州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