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和价格制度,我县拟制定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5年3月下旬组织召开肇州县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和新闻媒体的名额
1.听证会参加人员共20人。其中,消费者12人,经营者1人,专家2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3人。
2.听证会旁听人员3人。
3.新闻媒体按实际报名人数参会。
二、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听证会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和职业等)。
5.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得以消费者的身份报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提问,并自觉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和新闻媒体的产生方式
1. 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主要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选取确定参加人。为保证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能够满额参加听证会,将另外随机选取3名消费者作为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候补人员。消费者自愿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剩余名额委托县内一至两个社区推荐产生。
2. 听证会参加人中的经营者、专家由县民政局推荐产生。
3.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4.听证会旁听人员按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规定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定价机关、听证会组织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听证会参加人。
有意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消费者、旁听人和新闻媒体可以采取下面报名方式:
携带本人身份证(新闻媒体携带记者证)于2025年3月3日至3月10日(周六周日除外)到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报名。
地址:肇州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341室。
联 系 人:侯海龙
联系电话: 0459-8524603
特此公告。
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