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要求,为盘活存量资产,经肇州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市场步行街和红星电影院两个已拆除地块进行收储。上述两个地块位于肇州县肇州镇,面积共计15,503.52平方米。其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调查工作已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步完成,准备进入签订补偿协议和合同阶段,特此公告。
请相关权利人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2楼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联系人:张春雨,联系电话:18945933822)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县人民政府将依法收储。
肇州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