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隆新养殖场向肇州县兴城镇人民政府提交《肇州县兴城镇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办理用地备案审批,用地位置:肇州县兴城镇旺盛村贾秧新屯,使用年限:2025年8月26日至2040年8月25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备案属于无效备案,现予以作废。
同时,肇州县隆新养殖场办理上述用地备案时,涉及兴城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的《肇州县兴城镇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设施农业用地三方用地协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全部予以作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上述备案为由实施项目建设。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肇州县兴城镇人民政府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459-8630401。
肇州县兴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