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5月至12月,肇州县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一、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
主要任务是属地单位、行业部门要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组织“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重点推进“12331”十项工作任务(1张责任清单、2个投入计划、3轮宣教培训、3个专项行动、1个演练年活动)。
二、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主要内容是坚持条块结合,重点从生产经营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属地党委政府三个层面提出有关工作任务,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我县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属地单位、行业部门将“两大行动”有机结合,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工作力度,将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强化监管执法。要针对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解决“都管都不管”的问题。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落实督查检查“双签字”和隐患问题整改签字备案制度要求,实行闭环管理,“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