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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萨尔图区教育局关于认定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026/09/20 1.1k 阅读 62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认定对象

  户籍、有效期内居住证在萨尔图区行政区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或驻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均可申报。

  因认定范围调整,现补充说明:以学伟大街为界,学伟大街以东区域由龙凤区负责认定;学伟大街以西区域由萨尔图区负责认定,含东至学伟大街、南至世纪大道、西至建行街、北至纬二路合围区域,以及萨尔图区和龙凤区行政边界4号、5号、6号界桩与学伟大街合围区域。

  港澳台居民在萨尔图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一致。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与心理素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及违法犯罪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属于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且取得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经大庆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体检中心、大庆市油田总医院体检中心确认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1.萨尔图区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网上申请认定工作。

  2.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9:00至2026年10月15日17:0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系统上传照片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按照系统要求完成上传。

  (二)现场确认程序

  萨尔图区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萨尔图区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10月19日9:00至2026年10月20日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萨尔图区现场确认地点为:大庆市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26(党建活动室)。我区认定机构将根据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其中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个人承诺书》,由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后上传。

  4.经大庆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体检中心、大庆市油田总医院体检中心确认的体检合格表及相关检查单,体检表可通过下方链接自行下载附件,须正反面打印并粘贴照片。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电子信息比对,无需现场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隶属关系证明。

  8.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经准入查询发现申请人存在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9.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要求与网站报名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学科、学段(小学、初中或幼儿园)、身份证号后四位。

  特别提示一: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比对核验无误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须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二:所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并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导致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并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以上事项咨询地点:萨尔图区人民政府办公楼教育局五楼528办公室,咨询电话:04596566266,联系人:王老师。

  四、注意事项

  1.本文件未说明事宜,申请人按照省文件(详见附件1)要求办理。

  2.申请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等流程,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根据相关规定,同一申请人不得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大庆市萨尔图区教育局

  2026年9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